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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建的房屋是不能在银行办理贷款的,自建的房屋不易在市场流通,一般银行都不办理,满足贷款房屋的条件如下:
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没有违法行为;
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准备资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学历证明;
银行存单;
其他财力证明;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去银行指定机构评估房产;
面前银行;
银行报卷和审批;
审批通过下批贷函;
到当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分行约额度;
银行放款;
银行贷后审查;
借款人偿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