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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赠送或买卖给别人吗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买卖或赠与给别人。我国的土地为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对宅基地进行处分。农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处分权,若农户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二、什么是宅基地“一户一宅”
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三、没有房屋的宅基地能确权吗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没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据宅基地空闲的年限决定是否可以确权。当农村的宅基地空闲或者废弃达到两年时,村集体有权对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或者不给于确权。农村的宅基地不能买卖或赠与给别人。我国的土地为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对宅基地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