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 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70年后房子产权到底属于谁?1、土地国家建设部地产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房地产”说的是两个东西,分别是房子和土地。人们买到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其中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换句话说,即使过了1000年,你的子孙也可以指着房子的砖头说:我的.与消费者获得的房屋所有权不同的是,消费者只拥有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并且根据国家的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长出让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的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到了使用年限,国家会将土地无偿收回。补充:一,国土是国家的。你取得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七十年后房子还好好的, *** 也不打算动那片地,那就“续费”,再交上它几十年的土地转让金,要是不续费就不给落户不换发三代身份证不给办准生证不让子女就近入学。现在盖的别墅,以及旧城区受保护的四合院,将来大约会用到这一条。二,房子是你的。如果七十年内 *** 要动你的房子,(无论各种原因了,反正 *** 要动的话你肯定挡不住。)那就给你拆迁费或者回迁啥的补偿一下下,算上折旧的话大概不会让你亏本。但回迁的话国土证面积肯定要变小,拆了盖别墅的话你就别指望回迁了。这是大多数房子将来都要走的路。三,还有一种可能,如果七十内或者将来在续费区内房子不行了, *** 也没打算动那片地,这种可能有没有呢...业主大概会联合起来找房产公司来二次开发...毕竟楼越盖越高,盖得高住的人多当然有钱赚。
问题二:买房子产权年限70年是什么意思 就是70是你的使用权,过了70年就没了,政策还没出来,上次新闻提过可能年限到了还要交税在使用
问题三:买房子说的产权70年是什么意思 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啊!~~~我到现在就知道故宫什么的超过70年了,住宅没见过.
问题四:商品房产权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简单,我来回答:
我们通常说的“房产证实际上是《房地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永远属于你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因为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永远是属于国家的,我们个人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70年产权说的就是你所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70年以后如果没有政策拆迁或重新规划土地使用权将自动续约,只是你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一般以现在的规定是每平方每年2元钱。
但是如果在你使用10年的时候 *** 需要拆迁,会补偿你房屋的钱和6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钱。现在明白了吗?
如果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留言。
问题五:关于房屋产权中的,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独资购买,则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产权。
根据《物权法》的解释:财产的所有形式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现在产权登记是单独所有,就是说产权是登记人的,与其他人无关。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将产权登记为共同共有--夫妻共有。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夫妻双方出卖、赠与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取得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明知另一方处分财产而未作否定表示的,视为同意。
问题六:是否产权房 什么意思 产权房 : 小产权和大产权
购买乡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乡产权房屋有可能变成大产权房吗?。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 *** 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编辑本段法律属性
那么,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
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乡产权房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问题七:中国房子产权70年是什么意思 不是。这其实是中国比较特有的土地权和房屋权分离的情况。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不过过了100年还是200年如果房子还在没有坏也是你的。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
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貌似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所以暂时不用担心,还有好几十年呢。呵呵。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问题八:房地产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正》的合一。
《房地产权证》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关于这方面常用问答请往下看:
1、什么是房地产?
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2、什么是房地产权?
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何时实施的?
答:该办法于1997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0月27日以建设部57号令签发。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2001年8月15日发布施行。
4、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
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 *** 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⑴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⑵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⑶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我市市区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潮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及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
7、《房地产权证》有什么作用?
答:《房地产权证》是权利人合法拥有该房地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的凭证。
8、为什么要换证?
答:为统一《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过去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权证》,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新的《房地产权证》有什么特点?
答:新的《房地产权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分别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10、《房地产权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包括权利人状况,土地及房屋情况等。具体有:权利人、权利人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层次、座落、坐标等内容。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 *** 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
问题九:出租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 一、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问题十:房子产权是70%的是什么意思? 这个房子还有其他产权人。我刚买的二手房。就是6个产权人。6个证合在一起正好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