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6月11日披露的文件,轴承董事拟出售股股份,价值约万美元$RBC轴承(RBC.US)$、$RBCBEARINGSINC.5.00%PFDCONVSERA$、$RBCBEARINGSINC.5.00%PFDCONVSERA(ROLLP.US)$董事KaplanStevenH.拟于6月11日出售1,...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6月11日披露的文件,轴承董事拟出售股股份,价值约万美元$RBC轴承(RBC.US)$、$RBCBEARINGSINC.5.00%PFDCONVSERA$、$RBCBEARINGSINC.5.00%PFDCONVSERA(ROLLP.US)$董事KaplanStevenH.拟于6月11日出售1,400股普通股股份,总市值约38.5万美元。
此外,KaplanStevenH.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今合共已减持该公司1,200股股份,总价值约35.58万美元。
图片来源:SEC公告
什么是Form144?
《1933年美国证券法》Rule144规定:上市公司中关联方(上市公司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公司高管及董事成员)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这一类股票属于限制性受限证券或者控制证券)的持股人,在卖出这类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披露程序,卖出前需向SEC申报Form144文件。
其中,关联方必须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卖出的股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关联方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5,000股时,或总市值超5万美元时须向SEC提交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