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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房产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2. 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
3. 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4. 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 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以上就是注销房产证的具体流程。需要强调的是,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与当地的房地产部门或登记机构进行咨询,以确保操作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