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知名的房地产公司很多,不同的公司其资质和经营范围都是不同的,因此要认真选择,不可马虎。那么长沙房地产公司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长沙房地产公司有哪些:
1、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创建于2001年,是一家以地产投资开发、商业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事业投资建设为主的民营企业集团。
2、中建信和地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酒店管理为一体的房地产企业。
3、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长沙的著名度很高,其开发的恒大华府、恒大名等项目,开盘销售额都达到5亿元,截至8月31日,两个项目销售额已经达到了10亿元以上。2009年新增开工建筑面积50万㎡,总开工建筑面积达97万㎡。
4、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1998年08月04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是姜崇洲,是一家经营房地产开发为主、房地产业务咨询为主的企业。
5、湖南天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03年6月4日在湖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吴建伟,是一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业务咨询为主的企业。
6、长沙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13年2月1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是李剑,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租赁等业务。
7、长沙市江河水利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创建于200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系由深圳市同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长沙创元集团投资兴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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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
可以赠与一半,办赠与公证,按赠与面积的2%收公证费。赠与并且过户后,这一半产权就是属于的,也可以再赠与或者出售给别人,但需要共同产权人的同意。
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
房屋产权性质按房屋来源可分为:
商品房、房改房(已购公房)、上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存量房
具体含义:
商品房:指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的,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
房改房(已购公房):指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单位职工按成本价、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由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上市房改房:指房改房上市交易一次后,产权证附记栏会标注为上市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存量房:指商品房在交易一次后或上市房改房在交易一次后,以及交易两次以上的产权房屋,产权证附记栏会标注为存量房。存量房交易后仍然是存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具有一定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耕地、宅基地等,其中宅基地是用于兴建房屋的,村民兴建房屋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按国家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