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农行共涉及13项问题:
一、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二、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三、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四、个别精准扶贫贷款被挪用;五、不良资产转让流程问题整改不到位;六、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
七、贷款资金转存银承汇票保证金问题整改不到位;八、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整改不到位;九、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十、非现场数据报送不准确,整改不到位;
十一、人员内部问责不到位;十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三、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
建设银行被罚没近3792万元
金罚决字〔2023〕29号罚单显示,建行此次被处罚,共涉及18项问题。具体包括:
一、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二、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三、代销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未按规定提供完整合同材料;
四、未将超过规定年龄客户的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核保并出单,且销售的部分保险产品属于保单利益不确定型;
五、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
六、代销公募基金产品违规采用低风险评级;
七、无资格人员销售基金产品;
八、违规代销非持牌机构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
九、违规代销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不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信托产品;
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购买建设银行代销的基金、信托、资管及自营理财产品;
十一、违规为风险承受能力不达标的客户办理代理上海金交所交易业务;
十二、未按规定提前公示即调高代理上海金交所现货延期业务手续费;
十三、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不符合客户适当性要求;
十四、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十五、对分支机构执行小微企业查询与补单费优惠政策管控不到位;
十六、内部控制不力,导致部分分支机构对总行减免优惠措施执行不到位;
十七、对部分分支机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财务顾问费管控不到位;
十八、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
基于上述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建设银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8万元。其中,总行2041.88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
此外,建行还有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开出罚单,包括时任建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建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警告)、时任建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警告)。
中信银行合计罚没2.25亿
除了两家国有大行外,中信银行也在此次处罚的名单之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中信银行总行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475.18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事项方面,中信银行共涉及公司治理、贷款业务、理财业务等共56项问题,如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关联贷款管理不合规、绩效考核不符合规定、理财产品承接违约资产等。
个人处罚方面,时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被处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行长被处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被处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对于此次处罚,中信银行回应称,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对该行开展综合检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与前期司法机关对时任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充分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该行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坚定执行。
中信银行表示,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该行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中信银行称,四年来该行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坚决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中信集团党委的领导下,深刻汲取孙德顺案件教训,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强化风险内控合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经营业绩持续稳中向好。
中信银行将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稳健审慎、守正创新的经营理念,坚守风险底线,筑牢内控防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努力当好维护金融稳定的主力军,为国家金融、经济安全与发展作出中信贡献。
其他多家机构被罚
民生银行、渤海银行未领取罚单,但相关领导被处罚:时任民生银行资产管理部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王晓军因对该行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业务数据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时任民生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李畅对该行理财产品投资清单未反映真实情况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行长助理、风险总监侯高冉对该行大连分行瞒报案件(风险)信息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兴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合计1240万元。自去年5月,原银保监会对银行理财公司开出罚单以来,兴银理财此次罚单创下理财公司罚单最大金额纪录。
阳光财险及多家分支机构因教练车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30万元,同时广东省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山东省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梅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50万元、韶关中心支公司被罚款50万元、德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50万元、日照中心支公司被罚款50万元;时任阳光财险总裁助理兼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靳守林等9位相关人士被罚,罚金8万元到10万元不等。
陆家嘴国泰人寿及北京分公司因虚列会议费套取费用等7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11万元,北京分公司被罚款30万元,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多元行销部总经理蔡志辉等8位相关人士被罚,罚金1万元到10万元不等。
人保资管因支农支小融资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40万元,时任人保资管普惠金融事业部董事总经理陈海森等4位相关人士被罚,罚金7万元到10万元不等。
中邮人寿因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等9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47万元,时任中邮人寿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周奕琛等4位相关人士被罚,罚金8万元到10万元不等。
合众资管因保险资金运用未坚持独立运作,股东方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30万元,时任合众资管总经理时宝东等5位相关人士被警告和罚款,罚金5万元到10万元不等。
光大永明资管因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40万元,时任光大永明资管副总经理程锐等5位相关人士被警告和罚款,罚金4万元到8万元不等。
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罚25万元、10万元,时任人保健康运营管理部承保管理处处长冯志英等3位相关人士被警告和罚款,罚金1万元到3万元不等。
国寿投资因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0万元,时任国寿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嵇绍军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宁波分局对宁波银行开出两张罚单,共计620万元,两位相关人士被警告:因监管标准化数据与1104数据交叉核验不一致等6项违法行为被罚520万元,时任宁波银行财务计划部总经理助理陈勇对相关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因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押品管理不到位等3项违法行为被罚100万元,时任宁波银行镇海支行个贷部信贷经理吴早红对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经办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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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峰会邀请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2024年第四届信贷风险管理峰会重磅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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