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1-05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48,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5期34号8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0月28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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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5期34号84天
2、产品编号:DW21001120214534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4、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 EURUSD”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南京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5、产品期限:84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6、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R 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1,R为1.65%(预期最低收益率);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2,且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1,R为3.23%;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2,R为3.53%(预期最高收益率)。
7、金额:48,000万元
8、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02日
9、产品到期日:2022年01月25日(遇到法定公众假日不顺延)
10、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9日
11、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00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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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4,574.15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4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1.0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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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1-05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8,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十期产品396号59天、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5期34号8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0月28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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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本次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5期34号84天
(2)产品编号:DW21001120214534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4)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 EURUSD”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南京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5)产品期限:84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6)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R 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1,R为1.65%(预期最低收益率);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2,且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1,R为3.23%;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2,R为3.53%(预期最高收益率)。
(7)金额:15,000万元
(8)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02日
(9)产品到期日:2022年01月25日(遇到法定公众假日不顺延)
(10)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9日
(11)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2、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1)产品名称: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十期产品396
(2)产品代码:2021101047917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5)产品期限:59天
(6)金额:63,000万元
(7)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01日
(8)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0日
(9)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9日
(10)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及时支付公司相关收益,并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光大银行及公司双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有违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5期34号84天资金投向:该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十期产品396资金投向:该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009)、光大银行(证券代码:601818)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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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4,574.15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7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0.4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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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