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文/本刊记者 宿希强
不久前,投入使用刚刚5年、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烟台汽车东站楼体上挂出了多条公开警示的标语:“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由此被网民戏称为“楼垮垮”。
11月13日,“楼垮垮”一事经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后引发全国关注。...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文/本刊记者 宿希强
不久前,投入使用刚刚5年、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烟台汽车东站楼体上挂出了多条公开警示的标语:“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由此被网民戏称为“楼垮垮”。
11月13日,“楼垮垮”一事经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后引发全国关注。“楼垮垮”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其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纠结?为了还原事实、厘清真相,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两次赴烟台深入调查,对汽车东站施工方、监理方、烟台市交通局、建设局、质检站、法院等单位进行了采访。调查发现,“楼垮垮”背后另有隐情。一位知情者更是直言,“楼垮垮”是烟台汽车东站法人代表傅志良一手导演的一场闹剧,忽悠了全体国人。
目前,烟台市委、市政府已成立由纪检、建设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正紧锣密鼓地展开调查。相信,“楼垮垮”事件的真相很快就能浮出水面。
“楼垮垮”:一场人为闹剧?
“要是大楼会说话就好了!”
从烟台市火车站,打车大约半个小时就到了烟台汽车东站。东站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99号,北邻市政府,西连三滩住宅小区,东与体育公园相连,是连接烟台与威海两市通道的必经之处。
这是11月10日的一个清晨,却已经寒意逼人。远远望去,烟台汽车东站大楼在薄雾中就像一头围栏里的怪兽。在它周围方圆10米,是绿色的防护网。近了,就能清楚地看到补丁一样的“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的标语,触目惊心。
据记者了解,烟台汽车东站首次出现“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的标语,时间大约是在今年的11月初。一位目击者回忆,当时汽车东站“用了两架大吊车”,往楼体上喷写标语。
大楼里空无一人。防护网外,一辆微型面包车成了临时的“售票点”。“去威海的从这儿买票了!”一位穿着厚大衣的售票员嘟囔。零星的几名乘客买票、上车。
“平常这儿人多吗?”记者问附近一位露天卖早点的大姐。“原来就没多少人,荒凉得很。你没看这儿都没什么像样的饭店吗?”
11月18日,记者再次来到烟台汽车东站。却发现楼体上“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的标语已然不见,只是曾经喷字的痕迹仍清晰可辨。原来绕楼一周的绿色防护网也换成了铁板围挡,围挡上喷字也变成了:注意安全,请勿靠近。
据记者了解,“楼垮垮”成为舆论的焦点后,傅志良组织撤下了原来令人恐怖的标语。而新的警示语和铁板围挡是烟台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重新布置的。
在“楼垮垮”事件之前,烟台汽车东站作为烟台汽车总站的“卫星车站”,曾被寄予厚望。据当地媒体报道,烟台汽车东站是烟台市交通局出于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同时推动城市向周边地区发展的目的而建立的,2001年底开工建设,2004年7月投入使用。面积有两万多平方米,总投资3000多万。但实际运作中汽车东站的生意并不太好——有报道说,该站经营2年之后,在暑运高峰期间,日客流量才不到千人,不到总站的10%,也仅有汽车西站的一半。由于客源不足,不少原来定在东站始发的线路甚至取消了在东站的始发。
事实上,当地居民对汽车东站的“内情”也知之甚少。他们更多地把“楼垮垮”事件看成是烟台市的“耻辱”。“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的标语悬挂出来后,最初很多居民一度还认为是烟台市官方的举动。“我们都渴望知道事实真相,”附近的一位市民指着汽车东站大楼说,“要是大楼会说话就好了!”
“楼垮垮”的诡异之处
11月13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汽车东站成为“楼垮垮”后,引发全国关注。节目中,烟台交通发展公司的法人代表傅志良抛出两枚“重磅炸弹”:一是根据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汽车东站大楼质量问题的严重;二是指认烟台市交通局局长权良宝在招投标中涉嫌暗箱操作,“点招”施工方——烟台市清泉建筑建材公司。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联各方粉墨登场,令事情越发显得扑朔迷离。
几天之后,烟台清泉建筑建材有限公司高层人员在公开媒体上出面“辩解”,认为汽车东站工程没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属于“未竣工验收的工程”且一直“非法运营”。汽车东站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付款属于“恶意拖欠工程款”,“汽车东站属于恶人先告状,赖账和获得巨额赔偿是真,关切工程是否安全是假”。
汽车东站高层也很快“声明”:“之所以拖着没给工程款,是因为发现楼的质量有问题……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属于无稽之谈,有烟台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在2004年出具的《证明》表明大楼经检测合格允许开业。”
当事方各执一词,真假难辨。
厘清“楼垮垮”事件真相,除了汽车东站和清泉建筑(施工方),其他关联各方——烟台市第一监理公司、烟台市交通局、建设局、质检站、法院等单位的说法也至关重要。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对上述单位分别进行了采访。
当地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楼垮垮”事件中实际上最为核心的内容是烟台汽车东站的工程质量到底有没有问题。而证明工程质量确实出现了问题的依据,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最有说服力的一个立足点在于,2009年2月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也就是说,《鉴定报告》是否权威真实,是否能作为法律依据,决定着事件的走向,也决定着“楼垮垮”是否真的是“楼垮垮”。
正是围绕这份《鉴定报告》,一切都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如果这份鉴定报告没有引发争议,也许就没有后来的“楼垮垮”事件。
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2009年8月。当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次谨慎研究,认为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在烟台汽车东站和烟台清泉建筑建材公司的第三次诉讼中(双方共有三次诉讼,下文有说明)不能作为审理的法律依据,并决定对汽车东站工程质量进行重新鉴定。
“楼垮垮”的诡异之处从此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当地一名官员透露,汽车东站随后以“法院不公”为主要理由开始组织到政府部门上访,令人颇感意外。“重新选取更高资质、更权威的部门鉴定,不更能确定汽车东站的质量问题吗?(汽车东站上访)这个事情耐人寻味。”这名官员说。几乎与此同时,烟台市政府、安监局等多个部门收到了汽车东站反映楼体将要垮塌的信件。
“这个楼不像马上要倒啊?”
烟台市安监局随后组织了相关专家前去汽车东站查看。“这个楼不像马上要倒啊?”有专家说。2009年10月30日,烟台市建设局召开专家组论证会,要求专家组根据汽车东站的现状提出安全措施建议,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随后又组织了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专家现场考察、了解情况并展开讨论。
当天,由烟台市建设局原总工,烟台建设集团原总工、现总工,德信建设集团总工、第一监理公司原总工、市建筑设计院总工组成的6人专家组,对汽车东站质量问题给出的意见是:“通过现场察看及了解2008年11月到2009年4月间的不间断观测结果,没有发现有损结构的变形和裂缝发展……综上所述,一区(宾馆部分)按设计要求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使用,整体结构是安全的。”
知情者说,就在事情的进展尚不明朗的节骨眼上,汽车东站“大楼随时垮塌!请勿靠近!”的标语、横幅挂出来了——直至央视焦点访谈《谁该为“楼垮垮”负责?》播出,舆论哗然。而当地一位官员对此的理解是:这是傅志良在造势。
据烟台当地媒体报道,当天烟台市委、市政府连夜即召开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查清全部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更加奇怪的是,“最了解内情的”、原汽车东站工作人员王军(化名)向本刊记者透露,就在10月份,烟台市纪委就汽车东站质量问题向他了解情况时,“刚谈了不到20分钟”,傅志良就带人闯进其办公室,“当着烟台市纪委工作人员的面”当场阻挠调查取证。同日晚间,“傅志良找到家中威胁我不要乱说,并说,你有什么要求,条件尽管可以谈!”随后还给他发了多条短信,其中一条为:“你尽力了,也辛苦了,有些事做得不对,请谅解……”
“如果没有鬼,他何必找我谈条件?”王军说,一般而言,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是找施工企业要求加固、维修等,但“傅志良不但不让加固,还私下找人、托关系(向施工方)砍价,这正常吗?”
知情人士透露,汽车东站投入运营之初,因为“一看就无法验收”,当时工程质量监督站不给开具验收证明,后来傅“通过关系搞出了一个证明”。在记者采访中,烟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焦点访谈》中傅志良出具的“验收证明”,不代表装饰装修质量,更不是竣工验收报告,“汽车东站据此交付使用是于法无据的”。换句话说,投入运营5年的烟台汽车东站,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未竣工”的工程。
因汽车东站是“未交付工程”,按理不能投入使用。烟台市建设局曾多次下令要求汽车站“停止非法运营”,依法整改,但汽车站方面一直置若罔闻。而烟台市交通局组织人员对东站大楼的铁板围挡也遭遇汽车站方面的百般阻挠,直到出动公安才强制围挡成功。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汽车站何以如此强势,原因何在?
诡异之处还在于,汽车东站的建设资金也存在诸多疑问。据知情人透露,当时汽车东站工程中标额是2000多万元,而后来东站方面压价至900多万元,实际投入资金为1287万元。而该项目仅国家拨款就多达1070万元,去掉押在烟台市交通局的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也有990万元之多。傅志良在电视上公开宣称其投入2800多万元,资金数额巨大的落差之下,资金的流向究竟有没有什么问题?尚是一大悬疑。
期待权威结论
《焦点访谈》报道中提及,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两次出具汽车东站的《鉴定报告》。其最近的也是最全面的一次检测是在2008年7月,随后的2009年2月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发表了以下意见:“仅仅四年,锈蚀速度如此之快,是少见和惊人的;该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此严重,是非常罕见的,必须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地采取措施。”
该检测中心还给出了汽车东站1区酒店部分需要加固处理,2区、3区也就是车站、洗浴中心和超市部分应予以拆除的处理意见。而这份鉴定结论,也的确一度成为烟台汽车东站和承建方烟台清泉建筑建材有限公司诉讼中争论的焦点。
在上文中烟台市建设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得出“整体结构是安全的”结论7年之前,同一天,也就是2002年10月30日,烟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中,对汽车东站的质量等级评定为:“主体工程各分部与分项工程均能达到优质结构要求。”时至今日,烟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明确表示,“这份报告绝对没有问题。”
有律师分析认为,烟台汽车东站的质量问题目前迫切需要一个权威的结论。只有权威的结论出来,才能明确当事各方的责任。也只有烟台市委市政府的调查结论和烟台市法院的审理结果出来,“楼垮垮”的真相才会真正水落石出。
尽管官方结论没有出来,但据专家分析,从当前态势来看,汽车东站新的权威结论有3种情况,一是有严重质量问题,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否则就不需要重新鉴定;二是有部分质量问题;三是只有小的质量问题。假若是后两种,怎么可以说烟台汽车东站要垮塌呢?不会垮塌而故意说成要垮塌,只能说是别有用心。
与此相佐证的是,王军指出,《焦点访谈》中“陈培合”等人“都是不懂的人研究不懂的问题”,“汽车东站怎么可能垮?它的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即便现在有了质量问题,也是人为因素……《焦点访谈》中墙皮脱落砸伤人一事,我前两天还看见好好的,突然就坏了,掉下来砸伤人了,这不是人为是什么?”
王军披露,傅志良之所以说汽车东站大楼即将垮塌,一是因为汽车东站一直盈利状况不好,他想把汽车东站这个经济包袱甩出去,二是为了赖账。
王军更直指,“‘楼垮垮’是傅志良一手导演的闹剧,竟忽悠了全中国人民……这是烟台人民的悲哀,也是全体中国人的悲哀!”
据记者了解,目前,由纪检、建设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正紧锣密鼓地展开调查。但截至记者发稿,关于汽车东站的质量问题,官方仍没有权威的说法。据烟台市建设局的一位官员透露,现在汽车东站质量问题正由更权威的专家鉴定,新的鉴定结论还没有出来,但“应该不会等太长时间”。
不得不提的是,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知情人因“害怕打击报复”而要求记者隐去他们的姓名,“傅志良能量很大”。
知情人:我所知道的“楼垮垮”
这是一位“楼垮垮”事件的重要知情者,曾参与过烟台汽车东站招投标等具体工作。本文是他接受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采访时的口述实录。应本人要求,隐去姓名。
关于汽车东站招投标
我参加了汽车东站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1994年时,傅志良的烟台交通发展公司是当时交通委的实体,机关办实体的时候他办了这么一个公司。那时他主要收“份子钱”——一些出租车、小公共挂靠在这里,他收取管理费。1996年改制后,成为傅志良个人的了。
汽车东站这个项目1998年立项,由烟台交通发展公司筹措资金、进行运作。2000年组建汽车东站有限公司,法人是傅志良。当时办理工商执照,工商局要求至少两个股东,他们就找到了烟台市交通局下属的道路协会,合资成立了汽车东站有限公司——其中道路协会占40%股份,交通发展公司占60%股份。实际上公司一成立,道路协会就把资金撤回来了,所以汽车东站公司从外面看是合资公司,实际上是独资了。
2001年手续就办得差不多了。
当时交通部和省里对建设汽车站有补贴——中心站没有补贴的,汽车东站属于周边的“卫星站”,经营一般都亏损,所以就有政府补贴——2001年之前,这里也确实很荒凉。当时交通部和山东省交通厅给了800万,后来听说是傅志良去省里做工作,又拨了270万。补贴具体由烟台市交通局下发,主要是保证资金的安全吧。
2001年,当时参加汽车东站招投标的实际上有5家单位,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当时烟台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都很少,而这5家单位除烟台市建设集团是一级资质外,其余4家都是二级资质企业——现在这四家都变成一级资质了。所以当时报名的企业都是资质比较高的,不是媒体说的什么村办企业。
这一年,烟台市建设局正好办了有形建设交易市场,招投标必须到建设交易大厅,这里硬件设施特别齐全。招投标工作首先是筹评委。共7个评委,除烟台交通发展公司的一位副总和烟台市交通局的一名专家外,还有5个社会评委。这5个评委要求是建筑行业、有一定职称的。当时是从电脑评委库里抽取,在场的还有招标办、市纪委、招标代理公司等工作人员。抽取的时候,电脑屏幕滚动出现社会评委的名字,由烟台市交通局的那位评委用鼠标随机一按,屏幕停止滚动,5名社会评委初步产生。
当场工作人员就用免提电话问对方能不能来——用免提电话是因为,这样谈话内容大伙都能听见,以防人为因素。确实有几名社会评委时间安排不开,所以电脑抽取两轮之后才最终确定5名社会评委。
5个社会评委抽好以后,这个屋里的人就全都不能走了,等待开标。这个时候,抽取的社会评委就陆续来了——到开标时间后,在第一个开标室,各个施工单位拆开标书,然后当场宣布他们的造价多少,总报价多少。
然后施工单位退场,7个评委换到另一间封闭的开标室,在这里一个评委一个桌。我记得前面一排桌子有主持人、招标办的、市纪委的、公证处的等等。手机、传呼?早就收走了。
打分怎么打呢?是把5个施工单位的造价取平均值,然后每个施工单位的报价和平均值比较——施工队的报价低于平均值而又最接近的,得分最高。这样很快分数就出来了。当时刚刚取消了标的招标,因为以前施工队总反映标的泄露,也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所以取平均值的办法就比较公平。
当时烟台建设集团和烟台清泉建筑建材公司的分数比较高。接着就是7个评委根据施工单位信誉、资质等独立打分。
开始独立打分以后,正打着分呢,忽然有一个细心的社会评委提出:建设集团的工期错了,不响应标书。主持人就说,看一下,怎么回事?一看,建设集团的工期表达方式跟工期不响应——这与开标时间推了两次有关系,之前开标时间拖后了十几天,汽车东站那边说是因为有些事情没谈好。当时建设集团只说开工日期是什么时间,总工期是多长时间,但标书上写的是竣工日期必须是什么时间。这样一算,建设集团就超过了竣工时间。当时好像是要求2003年12月30日前竣工。
招标办、招标代理公司还有主持人就问怎么办?建设集团的工期到底是错了还是没错?争论了很长时间,评委的意见也很不统一。最后,为了慎重,招标办决定另外从电脑库抽取5个社会评委,专门论证工期问题。大家都认为这样比较公平。
新来的5个社会评委是这样,原标书不给他们看,每人发一张白纸,不提名字只说某建筑公司在一次投标会上工期……标书……你认为这种情况响不响应标书,应不应该扣分?
最后这5名社会评委给出的结果是应该扣分。这样烟台清泉建筑建材公司就得了第一。
当时的中标额是2000多万。合同签完之后就报给招标办了。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汽车东站和烟台清泉建筑建材公司)又私下签了合同,招投标的合同不用了。新合同上,傅志良又把价钱压下来900万左右,实际是1287万,这个价格应该是比较低的。当时烟台清泉不愿意,傅志良就说我在社会上也是有影响力的,我的活很多啊,还有二期工程,还可以给你揽活等等,又给清泉承诺了很多。后来清泉就答应了。我知道的是,后来傅志良确实曾四下为清泉揽活。
汽车东站总投资3000多万?是这样的,总投资包括装潢、装修、水暖、锅炉、室外停车场、征地等加一起3000多万。汽车东站的土建部分只有1287万。
关于鉴定报告和质量官司
烟台汽车东站最后确实是个没完工的工程。当时汽车东站着急通车——车站部分、酒店部分都装修好了,汽车东站公司就向烟台市交通局打申请,说汽车部分要开始运营——应该是东站经营,最后实际上租给了烟台交运集团,就和出租车收租一个道理。
收到申请报告后,烟台市交通局的运管处就根据当时国家道路管理条例,要求业主单位除了出具申请报告外,还必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和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
因为要出具验收证明,他们就找到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视上焦点访谈里出具的不对,那是主体结构达到要求的验收报告,那个确实合格;实际上最后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是汽车东站的部分竣工验收证明——车站部分和酒店部分,也就是说汽车东站要使用的部分“基本达到要求”,或者说局部基本达到要求。
当时工程质量监督站去汽车东站一看,说工程没完工啊。傅志良说,没有钱投了。
另外,电视上说的确实有些有出入。楼板厚70厘米,变成10厘米,那能行吗?我看了电视,他们量的不对,这个楼板,中间是一个空心管,我一看,话怎么能这么说?
傅志良最早去烟台市交通局反映汽车东站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该是2008年9月——那时候鉴定报告还没出来。交通局就说,赶紧鉴定啊。傅志良说,已经委托鉴定了。他说的这个鉴定也就是后来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
我也看了这个报告,感觉结论下得特别仓促,因为没有具体数据计算,语言描述比较多。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后,烟台清泉方面的律师就开始质疑,逐条列出疑点——汽车东站的人不是专家当然回答不上来。清泉方面就把汽车东站和检测单位一块质疑。后来检测单位来了大约10个专家,清泉方面的律师就提出很多问题,一个答问,另一个驳斥。质疑——回答——驳斥,这样多个回合后,检测单位的专家回去了,表示书面回答问题。结果双方再质疑,再回答,再驳斥,检测方面的专家还是好多问题回答不上来。最后法院就对鉴定报告不认可了。
于是法院提出,不行就再找一家更权威的鉴定——傅志良先是不同意,后来提出,不能找北京的,不能找天津的,只能找济南的——济南他开有酒店,熟悉一些。烟台市中院在请示了山东省高院以后,山东省高院给了具有资质的三四家鉴定单位。
具体到哪一家单位,为公平起见,采用的是抓阄的办法。当时让汽车东站方面抓,汽车东站说,我不抓。那让清泉方面抓行不行?汽车东站方面说,我不发表意见——也不说行,也不说不行。那让法院抓行不行?东站还是说不发表意见,也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最后法院就说,你不发表意见那就由法院来抓。
这样,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结论,最后就没有被法院采纳,法院开始委托重新鉴定。
在此之前,烟台汽车东站和烟台清泉建筑建材公司之间已经有两起官司。大约2005年底,先是清泉方面起诉汽车东站拖欠工程款,接着就是汽车东站反诉清泉方面工程质量有问题——不是现在媒体曝光的钢筋锈蚀等质量大问题,是小的问题,如地面问题、屋顶漏水等。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汽车东站发现这是个大的质量问题,然后就又一个官司。
交通局长:傅志良所言完全不存在!
“楼垮垮”事件中,权良宝因被指涉嫌暗箱操作,“点招”清泉建筑建材公司,而成为广受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权良宝,1953年生人,现任烟台市交通局局长、交工委书记。此前权曾担任烟台市莱山区副区长,烟台市公路局局长等职,2001年走马上任烟台市交通局局长一职,后又兼任交工委书记。11月19日上午,在烟台市交通局的一间办公室里,权良宝接受了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的专访。
“他以工程质量为由,不让审计”
在对记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后,权良宝表示,事到如今,只有“实事求是”,“否则就不能清楚事情的真实面目”。
据权良宝介绍,烟台汽车东站是在1990年代末立项的,项目总投资3000多万元。立项之后国家拨款500万元,山东省交通厅配套资金300万元,2002年左右,省里又拨了270万元,共1070万元。这笔钱由烟台市交通局管理、监督使用,按汽车东站工程进度拨款。“但后来山东省交通厅没审计完就走了,因为工程不审计就不结束,所以这笔钱现在还有押金80万元在我们财务,除了这80万元,剩下的钱都已经给了汽车东站。”
之所以没审计完,权良宝说是因为法人(指汽车东站傅志良)不提供相关资料。“他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不让审计——实际上质量问题和审计是两码事,两个概念。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对于这个项目,职能一是控制国家投资方向,形成立项;二是按照国家对项目的拨付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控制资金的挤占挪用;三是根据业主提出的申请依法审批履行运营,分别需要消防、建设等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然后根据国道条(国家道路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形成运营。”
至于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建设质量的控制,权良宝说业主(指汽车东站傅志良)应该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条例也好,质量管理条例也好,按照建设部门要求形成招投标。“招投标是由建设部门负责的,建设部门有专门的招标办,依法进行招投标和质量监督,当然法人也有很大责任。”
“2000多万压到了1200多万,他们有私下交易”
“交通局控制不了建设局下面的招标办。”对于被指涉嫌暗箱操作及指定清泉建筑建材公司,权良宝有些激动地说,“这是完全不存在的问题!”
权良宝解释,“傅志良所说的干扰、授意、打电话是完全不存在的,我主观上是没有问题的,我不可能给他打电话,(招投标)我也左右不了;客观上,你(指记者)可以查建设部门招标办,一定要查实这个事情,去招标办或者招标委员会一问就清楚,光我说没有用。”
在随后记者对烟台市建设局相关人员的采访中发现,建设局招标办原主任已经调走,新主任刚刚上任,不清楚此事,而相关人员也均表示不清楚此事。拆迁办的一位书记对记者说,“现在招标办的中层干部来的时间都不长,2001年招标时候的事我们确实不清楚。我也是2004年来的,刚从综合科调过来。”
尽管从建设局没得到明确说法,但从逻辑上推断,令人奇怪的是,傅志良为什么单单指认权良宝呢?
权良宝对此表示,“这个事我不好多说,也不便说有背景什么的,这里面事情很复杂。”但他承认和傅志良“矛盾很深”。
据知情者透露,权和傅的矛盾“确实很大”,但和汽车东站工程基本没什么关系。
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又提了几个问题。
“您知道汽车东站是未完工的工程吗?”
“它这个过程,最后是业主不让清泉继续履行工程,据说是没有资金啦,不用他们干了。”权良宝透露,烟台清泉建筑建材公司夺标以后,“2000多万元的工程被(汽车东站)压到了1200多万,他们有私下交易,这是现实、客观的,有资料的。”
“清泉建筑建材公司提到,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烟台汽车东站出具的鉴定报告,法院不认可,您清楚这个事情吗?”
“法院在依法受理过程中,清泉方面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后,法院后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鉴定不规范。然后就确定重新找鉴定单位鉴定。据我们了解,汽车东站说,重新找鉴定单位,他们就撤诉。”
“为什么重新找鉴定单位,他们就撤诉?”
“按理说,找更权威的单位鉴定是好事,我觉得这个事情经不起推敲。”
“现在烟台汽车东站标语撤掉了,改成了‘注意安全,请勿靠近’,围挡也换成了铁板,您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标语是傅志良他们撤的,铁板围挡是市政府安排的,主要是以防万一。当时由建设主管部门拿出方案,安监部门把关,交通局组织围挡。期间我们两次围挡,傅志良都不让,最后政府强制围挡——”
“傅志良为什么不让围挡呢?标语原来不就是他挂出来的吗?”
“我觉得,他是为了造势。”
曾拍着胸脯对手下人说:自己是清白的
据当地媒体报道,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汽车东站问题后,烟台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查清全部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翌日,烟台市交通局也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知情者告诉记者,会上,权良宝曾拍着胸脯对手下人说,自己是清白的,绝对没有问题,要大家安心工作。
而当地曾采访过权良宝的一位记者回忆,采访中他感觉权“很朴实”,也是一个“很有思路的人”。
烟台市交通局的一位内部职工向记者透露,权良宝在交通局内部“非常受拥戴”,“星期六星期天他经常加班加点”,并且权还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媒体报道出来我看了之后,根本就不相信权局长会有事”。
这位职工说,前几年单位竞聘上岗的时候,他参与了竞争副科长一职,当时笔试面试他的成绩综合第一,排在第二位的是一位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很多人都说他“年轻,还有机会”,应该让老同志担任副科长一职。最后权良宝表态:只能按考试成绩来,定的规矩是什么就是什么,谁是第一名谁就上岗。
“我和权局长没有任何个人交情,我家也是外地的,当时大学毕业分过来不久。”这位职工说。
质监站:东站交付使用“于法无据”
11月2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致电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办公室刘主任表示要跟领导汇报之后才能接受采访。11月24日,刘主任致电本刊记者,对《焦点访谈》里提及的“验收报告”作了如下解释:
《焦点访谈》里出具的不对,那是主体结构达到要求的“验收证明”,只证明主体结构验收符合法定程序,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不代表装饰装修质量,更不是竣工验收报告。显然,汽车东站据此交付使用是于法无据的。
而且,此证明是在汽车东站再三请求下出具的,烟台市质监站只是同意其进行设备安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投入使用。
对于知情人口中所说的“部分竣工验收证明”,刘主任经多次核对后,表示工程质监站没有出具过类似证明。
施工方:“我们更愿意用事实说话”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2003年颁给“清泉”的荣誉证书。
舆论旋涡中的清泉建筑办公大楼。
清泉公司提供的楼板厚度设计图。
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
作为“楼垮垮”事件的施工方,烟台清泉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是备受舆论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其是山东清泉集团下属的一家企业,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的盛泉工业园内。这里距离烟台汽车东站大约有5公里,与东站堪称“近邻”。
山东清泉集团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清泉寨村,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拥有资产5亿元人民币。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建材制造、城市供水、商业贸易、餐饮服务、农牧业养殖等产业,前身系村办企业。
据当地居民介绍,清泉寨最早也是一个普通的村子。清泉集团发展起来之后,他们成为颇受羡慕的一个群体。现清泉寨村的绝大部分村民都在清泉集团下属的企业上班,工资、福利都很好,很多村民还有企业的原始股份。
11月19日,清泉建筑建材公司的副总经理丁守志、姜余飞在其办公室接待了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
丁守志认为,之前的很多媒体在报道时都没有采访他们,报道有失片面,“仅凭一张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定的《鉴定报告》,就断定‘楼垮垮’,使我们完全丧失了话语权”,此次也不想多说什么,市里的调查结论和法院的审理结果很快就会出来,“我们更愿意用事实说话”。
不过,姜余飞还是给了记者一份用“党性、人格作保证”的《关于“楼垮垮”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并表示,“在东站工程中,我们既有施工过程的文字资料,还留有录像资料,证据确凿,所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书面材料内容为——
东站采取非法上访阻挠法院重新鉴定
在媒体中证明“楼垮垮”的《鉴定报告》在诉讼中,经法院双方当事人质证,经烟台中院合议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专业委员会、法院审判委员会的4次谨慎研究,认为鉴定不真实,该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审理本案依据。法院决定对该工程质量进行重新鉴定,并于2009年8月,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公开、随机选定了“山东智邦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公司”来重新鉴定,但东站采取非法上访阻挠法院重新鉴定。
为了进一步求证,记者赴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曲振涛在“请示领导后”向记者表示,“全国都在关注这件事情,我们现在压力也很大,这种情况下不便发表意见。”
东站没有竣工验收便投入使用
汽车东站主体完工后,因工程拖欠工程款被迫3次停工,2004年7月12日,东站书面承诺“在2005年8月和2006年年底前付清所拖欠的工程款”。这样我公司才把一个只经过主体验收,还没有竣工的工程无奈地交给了汽车东站。
根据建筑业规定,没有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因此,2005年烟台市建设局以及我公司都多次通知东站停止非法使用该工程,要完成剩余工程,才能使用,但东站公司一直不予理睬。2005年6月26日烟台建设局又书面通知,勒令整改,根据通知我公司组织队伍要进入施工,却又一次被东站强行赶出。2005年底在追索工程款一直未果的情况下,清泉建筑公司将汽车东站起诉至法院。此案目前处于法庭审理中。
2008年10月6日,烟台市建设局再次组织双方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依法整改,以尽早完成竣工验收。但都被汽车东站置若罔闻,因此该工程在没有全部完工的基础上使用5年,同样也拖欠工程款至今。
“整体结构是安全的”
针对东站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2009年10月30日,烟台市建设局召开专家组论证会,会上建设局领导首先传达了10月29日市长现场办公会的有关精神,要求专家组根据汽车东站的现状提出安全措施建议,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随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专家通过现场考察、了解情况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由市建设局原总工,烟台建设集团原总工、现总工,德信建设集团总工、第一监理公司原总工、市建筑设计院总工组成的6人专家组,最后得出结论“整体结构是安全的”。
“楼板厚度”被误读
烟台汽车东站在媒体上称:设计70cm厚的楼板建成了只有10cm厚。而实际图纸设计为60cm厚预应力GBF空心楼板,现场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大家所看到的只是GBF管上部10cm的混凝土厚度,而不是60cm厚的整体楼板。
没有使用“建筑垃圾”
屋面做法为珍珠岩保温,SBS卷材防水。众所周知SBS卷材有一层塑料,而珍珠岩在防水层破坏后经长期雨水侵蚀后外观比较象木渣,这就造成镜头中屋面给人一种好像是木渣、塑料袋混在一起的感觉。该工程屋面保温防水没有使用建筑垃圾。(这个可以实地监测)
“钢筋外露”不让修复
钢筋处裸露,是几年前没有恢复的检查点,按要求是应修复的,而东站公司硬是不让施工人员进入,并全面封锁,并作手脚,欺骗采访的媒体记者。(钢筋保护层厚度有检测报告证明,并可实地监测)
“工程用水”不是海水
东站公司在媒体上声称施工使用海水,本工程施工用水是完全合格的自来水。并且只要稍有施工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混凝土施工用水不可能用海水,并且用海水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运输上都存在很大困难。
公司幸运取得中标机会
汽车东站工程是2001年9月29日,我公司在烟台市招标办公开取得了招标公告,通过投标前的资格预审审查,参与了该工程的投标。
按照招标评标办法,在开标当天,投标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同时开启密封完好的标书。11月8日上午在烟台招投标交易大厅,各投标企业按规定当庭宣读了标书的主要部分,当时作为投标队伍中的最有可能中标的企业,烟台市某建筑公司计算错了工程的工期,因此丢掉了该项的8分,我公司才幸运的取得了中标机会。
在烟台建设工程投标中,每家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工期、及投标承诺,是要在投标当天当众公布的,按照公开的评标办法,由评委独立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这在最大程度上杜绝了领导指定施工企业的可能性。
就以该工程为例,如果当时烟台市某建筑公司工期不出错,按公开的评分标准,清泉公司一定不会中标,(这个评分情况,招标办应有档案,当时参加投标的企业均可证明)。由此可见,报道中傅志良称“交通局局长某某非得用清泉建筑公司不可,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听他的意见,给了清泉建筑公司。”这种说法不攻自破。
央视受骗,报道不实
烟台汽车东站工程由烟台清泉建筑公司施工,烟台第一监理公司监理,烟台市亚新设计院设计,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按照规定履行了各自职责,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都有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的签字盖章,(有原始工程资料为证)。在关键的基础验收、主体验收中不但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的签字盖章,还有设计、勘察、东站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并有签字盖章。
在工程主体完工后,2002年10月30日,在烟台汽车东站公司的牵头下,对该工程进行了主体验收,并以优良的质量,被烟台市建设局评为“2002年度市优质结构工程”。
2002年11月17日,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对该工程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了实体测量,其中混凝土强度所测定工程各层不同部位的10只构件,强度达到要求。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中,梁类构件8支48个点,合格率98%,板类构件6只36个点,合格率97%。
由于该工程现场管理规范,在2002年山东省安全专家组的现场检查评比中,获得山东省最高安全文明施工奖,被授予“2002年度山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2003年1月10日,中国建筑业联合会直属机构,由建设部批准成立的“北京中建协质量体系认证中心”委派的专家组,一行4人,经过系统周密的现场审核后,顺利通过了外审监督。
通过以上社会各部门、各层次人员、各时间段的检查,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即该工程是合格的,主体是优良的。
东站公司傅志良喊了两年楼要垮,他和他的员工却在楼内办公,为什么不搬出去?
东站公司称“楼上掉下水泥块打人”之事,应有证据。时间、地点、人物、医疗档案,何在?
如果真如报道中所说,所显示的“楼垮垮”,那么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烟台市建设局、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烟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山东省建管局、中建协认证中心、烟台第一监理公司、烟台市安监站,全部都是腐败分子,把一个豆腐渣都不如的工程推上了烟台市优质结构和山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试问,当今社会有哪一个建筑公司,哪一个领导,有如此大的能力,能左右这么多单位?这么多人?这么多官员?跨越这么长时间?
让人更糊涂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和各项检查、验收中,烟台汽车东站公司都参与了检查和验收,却为什么要把一个“楼垮垮”工程伪造成优良工程,还要签字盖章呢?
通过以上我(姜余飞)提供的证据表明,烟台汽车东站工程没有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更没有出现豆腐渣工程,由于东站公司领导傅志良——位居2007年、2008年烟台市芝罘法院、市中级法院欠款“老赖”名单第二位,想赖账拖欠工程款,再加上央视被欺骗而产生的不实报道,才造成了现在影响恶劣的“楼垮垮”事件。
监理公司:该我们做的都做了
监理中标通知书中显示: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公司负责对烟台汽车东站工程,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进行工程监理,费用为42.3万元。汽车东站在媒体上说监理公司没有尽到责任。监理公司赵姓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
“汽车东站是一面之辞,我们正在接受局里调查。具体和媒体怎么讲,现在公司还没作出决定,我在电话里不太好讲这个事情。”
“汽车东站欠款问题,我们都是有资料的。我们的工作也都是很细致的。现在局里面问什么,我们就说什么。我们也不讲,有资料,书面的东西,里面都有详细说明,这是最好的证据。”
“监理工作是这么回事,一个是规范要求,我们监理工作是委托监理合同,业主委托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是所有的管理工作都是我们做的,我们只是按照规范来做,规范要求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并且做到位了。这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规范要求做的该我们做的我们都做了,实际上——我们做得到不到位、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不是我自己讲。我们相信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他们也是凭依据评判我们的工作做得到不到位。”
“监理费的事情也没有(42.3万)那么多。”这位负责人强调,“我和你讲的不是公司正式对外的(说法),只是我个人了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