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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换单(换新房产证带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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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新房产证带什么资料:

1、房屋权属验(换)证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需同时提交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提供);

4、婚姻状况证明;

5、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7、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如何更换房产证: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宅基证,办理房产证请向房管局咨询。带土地证和身份证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局会首先测绘,然后发自建房屋申请表,由村委会盖章以后送房管局,就可以办成了。具体如下: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

受理条件:

1、《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平面图。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单位换(验)证的需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交上级法人授权书。

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换(验)《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