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规范管理和发展改革方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方面: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市文化旅游体育中心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结果等情况;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财务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4、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机构和人事方面:各科室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各科室工作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5、重大决定草案方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制定过程中,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6、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承诺办理事项及其完成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主题分类
名称
信息来源
成文日期
关键词
文号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信息生成年月、流水号组成,单位代码为9位,用“/”与后面的部分连接,信息生成年月用“-”与流水号连接,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信息生成年月-流水号,总长度为22位字符。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主题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21类: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体裁14类:函,通知,通报,意见,批复,公告,通告,命令,公报,决定,议案,会议纪要,明传电报,其他。生命周期5类: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服务对象9类: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
5.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
6.信息来源:指信息发布渠道。
7.成文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9.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三)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机关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辅之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ongcheng.gov.cn/),也可到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查询。
(四)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公开,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桐城市西二路与文渊路交口西南50米(市政府旁边,移动公司对面)邮政编码:231400
联系电话:0556-6121753
互联网联系方式:邮箱754563799@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申请人可从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下载"栏目下载《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填写。
(1)信函申请:
将申请表寄至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办公地址:桐城市西二路与文渊路交口西南50米。邮政编码:231400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桐城市西二路与文渊路交口西南50米。邮政编码:231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申请处理:
(1)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予以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相关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6)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桐城市西二路与文渊路交口西南50米。
联系电话:0556-6121753。
传真号码:0556-6121753。
互联网联系方式:754563799@qq.com。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由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