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拒绝大姑姐争房产时,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坦诚直接:直接向大姑姐表达你的观点和想法,让她知道你希望维持现状,并且不愿意在房产上产生争议。你可以说,“我知道这个房产对我们都很重要,但是我希望我们能够避免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争执。我建议你我们可以寻找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2. 尊重她的意见:即使你不同意大姑姐的观点,也要尊重她的意见,并且试图理解她的立场。你可以说,“我明白你可能对这个房产有一些期望,但是我希望我们能够以尊重和理解彼此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
3. 强调家庭和谐:强调家庭和谐的重要性,并且表达你希望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保持和谐。你可以说,“我相信我们的关系比这个房产更重要。我希望我们能够以互相理解和尊重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
4. 提供其他解决方案: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提供其他的解决方案来满足大姑姐的需求。你可以说,“如果你在这个房产上有其他的期望,我们可以考虑其他的解决方案,比如共同拥有这个房产或者寻找其他的解决方案。”
5. 保持冷静: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让情绪影响你的决策。你可以说,“我知道这个房产对我们都很重要,但是我不想让我们的关系因为这个房产而受到影响。我希望我们能够以冷静和理智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
总之,在拒绝大姑姐争房产时,关键是要坦诚直接、尊重她的意见、强调家庭和谐、提供其他解决方案以及保持冷静。
你父亲名下的房产,如果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将来如果没遗嘱,你哥可以按法定继承,得到一部分,但是如果他不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