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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稳健性等方面做出市场化决策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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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高效率的资源配置为重要特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通过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推进中国式...
【摘要】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高效率的资源配置为重要特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通过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统一市场和分工协作、发展改革和安全稳定等关系,以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和健全安全发展机制等方面为重点,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关键词】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式现代化 政府和市场 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项伟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命题,为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我们要准确把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和方向,扎实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积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从理论到实践不断创新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突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经取得一些成效。 第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释放。 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贯彻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完成,从法律上、制度上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健全,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大,2012年—2022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89.5万亿元增加到339.5万亿元,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6.6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2.8倍。进入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数从2012年的65家增加至2023年的97家。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央企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营业收入占总体比重超过70%。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新赛道新优势加速形成。 二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2023年7月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各部门在促进民间投资、推进公平准入、加强金融支持、优化税收服务、培育优质企业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面向民间资本放开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至2023年53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比重从79.4%提高至92.3%,民营经济占GDP比重由不到50%提高至60%以上。民营企业成为税收、投资和国际贸易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由37.6%提升至61.7%。 第二,持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产权制度加快完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与产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全面清理有违产权保护原则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优化产权保护法治环境。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建立起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是市场准入制度持续完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持续放宽和规范,建立“一年一修”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鼓励探索更加规范高效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 三是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充分。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并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形成了针对市场垄断、行政性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全覆盖的基础性经济政策和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持续增强,审查效能不断提升。自2016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审查政策措施161.8万件,清理存量文件447万件,废止和修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9.3万件。 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稳步推进,政务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商务信用体系加快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配套建设信用修复管理制度。社会信用法治化建设快速推进,各地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社会信用立法驶入“快车道”。 第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向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企业开办趋于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逐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颁布实施我国营商环境领域首部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 二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基本建立,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城市落户门槛大幅降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技术要素配置方式逐步向技术作价入股、技术并购、科技创业等多元化方向发展,全国已建立40多家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数据要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基础制度日益完善。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1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10%。 三是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实施市场领域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市场监管立法稳步推进,鼓励跨行政区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创新联合监管模式,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客观上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对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第一,仍要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作为核心问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价值规律、竞争和供求规律等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解除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特别是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为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经济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活动范围不断拓展、形态不断丰富,面对持续涌现的新领域新赛道、新业态新模式,要避免以“过于保守”的态度扭曲政府和市场关系,干扰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要坚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 第二,要坚持处理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保证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发展中能够获得更加公平的机会。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有着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各有所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带来的增长压力加大,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发展预期和信心受到一定冲击。面对这些变化,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要坚持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要在创造更公平发展环境、提供更公平发展机会的基础上,更大力度推动两者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要处理好“统一市场”和“分工协作”的关系。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发挥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我国市场的统一性;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与市场的规模和统一性紧密相关。只有构建起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市场准入畅通、规则一致、设施联通和监管协同,才能扩大市场容量,使得商品和要素资源顺畅流通,才能在更大范围内分工协作、促进充分竞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市场是充分竞争和有效分工协作的基础。近年来,时有发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制约了经济内循环,影响了经济发展效率、限制了经济增长空间。各地只有在全国统一大市场框架下才能更好依托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利用超大规模市场空间,通过有效的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处理好统一市场和分工协作的关系,要以更大力度推动实现市场统一。 第四,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发展、安全稳定的强大动力,发展是改革、稳定的根本目的,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三者相互支撑、辩证统一。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安全稳定已成为我国鲜明的时代特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准确把握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安全稳定程度的关系,在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之间寻找动态平衡。要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改革关联性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把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关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保持合理经济增速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以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目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加快完善维护经济安全的体制机制,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转。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 第一,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所有制企业活力。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方面,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二是坚持分类改革方向,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培育创新型国有企业。三是加快健全有利于国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国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完善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针对前沿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投资项目的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国企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加大原创性、引领性技术研发投入。 另一方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机制。二是完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同等参与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三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不断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第二,以“两统一、一联通”为重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解决制约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以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为重点,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障碍。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体系统一。探索政府监管主导,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协作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形成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开展跨区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用新兴技术,优化重组监管工具,通过创新、高效、适配的监管工具,提高市场监管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是强化市场设施高标准互联互通。加快完善流通体制。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通过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优化运输结构,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搭建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标准和准入方式,实现要素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成畅通有序、充分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 四是加快建设高标准要素市场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加快建设高效公平、安全可靠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高效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提高体系化、科学化水平。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原则,把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体系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围绕更好激励创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二是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研究制定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制度的科学性。动态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适时推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强制退出制度和简易退出制度。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三是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监管制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探索信用合规机制建设。健全信用修复,规范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完善信用修复系统,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 第四,健全安全发展机制,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将安全发展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重要方向,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保障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是健全风险研判防控机制。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关系。提高经济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市场监测和经济运行预测,研究优化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异常波动的先行指标,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结合经济运行中周期性和突发性风险因素,分类制定应对预案。更好发挥经济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主动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增强在对外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的本领。 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体制机制。以安全发展为重要目标完善宏观治理体系。加强部门间、央地间、上下级间统筹协调,健全与市场主体的政策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响应需求,加强对各类公共服务供给和市场活动的必要监管。健全宏观经济政策评估评价制度,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发展需要。加强战略支撑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安全可靠能力。支持各地按照战略定位,发挥比较优势,融入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局。 (作者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闫茂旭:《习近平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论述研究》,《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2023年第2期。 ②李琼、刘守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光明日报》,2024年6月25日。 ③《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国政府网,2024年3月29日。 ④唐任伍:《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学习时报》,2024年7月26日。 【摘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深入理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涵、特征,精准把握其内在逻辑与优势所在,对于坚持并优化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激发制度建设的内生动力与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显著优势在于将党内民主与集中统一领导相结合,确保科学决策与高效执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还展现出政治、组织、制度、工作等多方面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党的领导 根本制度 内在逻辑 显著优势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深入理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涵、特征,精准把握其内在逻辑与优势所在,对于坚持并优化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激发制度建设的内生动力与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涵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形成,离不开明确的制定主体与清晰的层次划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中央各部门,作为顶层设计的核心力量,负责制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制度。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则根据党中央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具体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自上而下、贯通到底。中国共产党依据宪法和党章制定其领导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领导工作。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通过其制定的制度体系加以保障和巩固。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以宪法和党章为统领和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党的领导确立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原则,为党的领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党的根本大法,详细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基本内容,为党的领导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宪法和党章共同构成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明确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权威是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没有权威就不会形成团结一致的统一行动,党的决策的贯彻执行就会缺乏保证。制度权威不仅体现了人们对制度的认同与服从,更是防止制度流于形式、沦为空谈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以制度权威规范了党的领导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明确党的领导的根本目的和方式,确定党的领导范围,规定党的领导的规则和程序,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制度依据和规范,从而推动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改革开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制度、民主决策机制等,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 “科学的领导制度是党有效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逻辑严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所在。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为其他各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指明了方向。民主集中制将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既保障了党内民主的充分发扬,又确保了党的集中统一和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化。在党的领导实践中,民主集中制得到了生动体现。党中央在制定重大决策时,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通过法定程序,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决策。这一过程,既保证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又确保了决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一旦决策形成,全党上下需坚决执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突出特点。”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委会制度、党组制度等规范了党的领导范围和领导方式,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依托和途径。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与领导机关,承担着制定与修改党章、选举领导机构、审议报告及决定重大事项等重要职责。地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产生各级党的领导机关以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是实现党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此外,党委会制度与党组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党的领导在党内与党外的全面覆盖。党委会制度通过规范党的领导方式和决策方式,使党的领导行为和权力运作规范高效。一方面,党的决策是民主决策,依靠集体的力量,少数服从多数,以流程控制避免个人凌驾于组织,限制“一言堂”,从而保证党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另一方面,决策产生后,委员会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分工负责,按照程序、规矩办事,使全党上下贯通,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从而保证党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是将党的领导覆盖非党组织的制度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行为和权力运行,确保党的领导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应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等。其中,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对党在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中发挥领导作用的顶层设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从实现党的领导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等角度入手,构建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与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内法规体系等以党章为总则,以保证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为目标,针对党的权力运行与领导行为制定了详尽的制度规范。党内法规体系由数量庞大、层次分明的具体制度构成,虽然不同层级的法规的效力有所不同,但其从权力来源、行使方式、监督机制等多个维度对党的领导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确保了党的行为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党内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使党的领导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显著优势 在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时,党的领导制度无疑是核心,这是由党的特殊地位与历史使命所铸就。“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不仅是历史的选择,更是人民的选择,它确保了国家发展的正确方向与不竭动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能够汇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与力量,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事,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到社会长期稳定和谐,从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到民生福祉的显著改善,无不彰显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强大效能。尤其是在全球减贫、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等国际事务中,我国积极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力量,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目标,我们应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确保党的领导在治国理政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得到有效体现和切实加强。这不仅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的根本保障。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之所以具有显著优势,关键在于其将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机结合,实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既能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聚集体的智慧与力量,有效防止个人专断;又能将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见集中起来,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统一的决策,确保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效统一。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还展现出显著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工作优势。政治上,其确保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的权威得到维护,党的决策得到贯彻;组织上,党具有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各级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制度上,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内容详实、机制完善,对党的领导方式、领导范围、决策机制等各项内容进行了整体安排以及精细化梳理、归纳,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支撑;工作上,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各项制度机制相互协调、共同作用,确保了党的领导的全覆盖和坚强有力。 (作者分别为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科基金委托项目“邓小平群众监督思想及其启示”(项目编号:L14WTB00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 ②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 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新华网,2024年7月21日。 ④《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 ⑤《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 ⑥《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 【摘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紧紧依靠制度,用制度的确定性来应对风险挑战的不确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是我们抵御风险挑战、增强国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更好地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必须建立健全制度框架,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增强全社会制度意识,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断增强制度威力。 【关键词】制度建设 风险治理 制度优势 国家安全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重点部署未来五年的重大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前进道路上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风险挑战……有效应对这些风险挑战,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需要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①在此之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防范化解风险日益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制度建设是用自身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基本方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紧紧依靠制度、灵活运用制度、及时完善制度,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的实际效能。 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必须依靠制度 所谓制度,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为广大成员承认、接受和遵守的一系列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可以是正式的(如宪法、法律、法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如习俗、道德、规范)。制度具有规范性和约束性,提示和引导相关机构或人员做什么、怎么做、什么不能做等,会影响机构或人们的行为。同时,制度具有程序性和预期性,制度的产生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随意而为;制度产生后,在一段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稳定不变,不能朝令夕改。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各种各样的制度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框架。制度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生存发展和繁荣稳定。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②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好的制度意味着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方向明确,运行规则清晰,社会秩序井然,成员之间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合力,相互之间的冲突和内耗大大降低(用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制度作为一种资源,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正因如此,制度优势被看作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被看作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 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必须紧紧依靠制度,用制度的确定性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不确定性。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人类正处在一个易变性、不确定性、复杂性、模糊性急剧增多的“乌卡时代”(VUCA),各种不确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更加复杂多样。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风险”一词出现18次,如“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构建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等等。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日益成为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各类风险之间很容易耦合、叠加、传导、演化,形成跨空间、跨地域、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和风险综合体,进一步增加了防范化解风险的难度。为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系统观念和战略思维,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做好应对极端情形和超预期多重重大冲击的准备。 依靠制度、发挥制度威力、以制度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是应对复杂困难局面、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牢牢掌握安全主动权的最重要、最根本也是最经济、最安全的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③“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④防范化解风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法律法规、技术保障、素质能力、文化环境等不同要素,涵盖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技术、健康、文化、军事国防等不同领域,包含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不同主体。⑤面对纷繁复杂的风险态势和千头万绪的矛盾问题,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化解风险工作,要求我们主动树牢制度意识,平时制定好制度,关键时刻运用好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规而行、有章可循,从而避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按下葫芦浮起瓢”等情况。 防范化解风险,我国具有独特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制度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包括政治、经济等方面——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重要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即建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之上的关于法律法治、行政管理、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一国两制”、军事国防、对外事务、党和国家监督等方面的主体性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有不同的功能属性。⑥其中,根本制度是管全局、管根本的制度,是我国制度体系之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基本制度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重要制度具有支撑性、保障性,对维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推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遵守和执行具有重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成功、是否优越,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其在重大风险挑战面前,能不能号令四面、组织八方共同应对。”⑦战洪水、斗冰雪、抗地震、防台风……一系列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鲜活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这是我们抵御风险挑战、增强国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一是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防范化解风险是一场人民战争,不能“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有效凝聚群众,动员各方力量和资源,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全民总动员的良好格局。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发挥组织优势的关键。列宁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⑨中国共产党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深入基层的严密组织体系,把党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党的基层组织517.6万个,全国共设立基层党委29.8万个、总支部32.5万个、支部455.4万个。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为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冲击,我们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党政军民学各方力量,“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在短时间内迅速打赢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阻击战、攻坚战、歼灭战。 二是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化解风险是一场总体战,不能各行其是、相互掣肘,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理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形成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的“拳头”。尤其是面对点多面广的风险综合体,更需要我们坚持协调配合,从“一指用力”到“聚指成拳”,从“单兵作战”到“协同攻坚”。邓小平同志强调:“如果人人自行其是,不在行动上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党就要涣散,就不可能统一,不可能有战斗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千人聚,不以一人为主,不乱则散。”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挑战,依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优势,我国建立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各地方各方面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集中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指挥体系。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党中央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派出中央指导组,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紧迫问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军队积极支援地方疫情防控。 三是高效的贯彻执行能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执行力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没有执行力,任何决策部署都是“空中楼阁”。“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防范化解风险是一场艰巨复杂的攻坚战、持久战,既要善于决策,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目标,也要善于落实,尽快把目标转化为现实。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的发展中大国,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是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在重大风险发生后,时间紧、任务重、不确定性高,各地能否按照“平战结合、快速转换、高效落实”的要求,第一时间把党中央的指令要求执行到位,显得尤为重要。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有了中央正确的领导,还必须有忠实执行中央指示的各级党的组织和干部。”?中国共产党作为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通过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和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能够“一竿子插到底”,直达基层一线,切实落地落实,不变形不走样。 推动防范化解风险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制度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开放性,既回应特定时代提出的实践问题,又会随着实践的推进而不断丰富发展。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任何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已有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列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应对复杂多变风险态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职责。要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地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而更好地运用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 一要建立健全制度框架。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大系统,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顶层制度、中层制度、基层制度,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指令性制度和禁令性制度。要树立系统思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风险挑战形势特点,按照“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的总体要求,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形成一整套更加适应时代需要、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框架,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效能,为平稳有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预案方案等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做好“废改立”工作,完善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确保防范化解风险各项行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尤其是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活动过程中制度缺失或制度间相互冲突、模糊地带没人管或多头管等问题,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系统梳理和修订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等不同层次,搭建一套立体化的制度体系,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坚实的制度框架。 二要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制度的生命力取决于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更难于法之必行。”在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以后,要把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社会切实把制度规范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度要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的认识和行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让执行制度成为内在习惯。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活动中个别地方和部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制度规范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章”,“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要按照“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的要求,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细化制度执行要求,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硬杠杠。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评估和监督,明晰责任主体和评估标准,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 三要增强全社会制度意识。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以强大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为依托。“水涨”才能“船高”,“根深”才能“叶茂”,公众的制度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甚至决定一个国家的制度效能。为此,要提高全社会对制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推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浓厚氛围,有效发挥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来带动“绝大多数”,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敬畏制度、维护制度,以制度律己,按制度办事。强化全社会的监督评估,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以强有力的监督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完备性和执行力、约束力。建立学习评估制度,善于对防范化解风险实践活动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把宝贵经验提炼转化为可供复制借鉴的制度,切实做到“打一仗、进一步”。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秘书长)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特大城市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1AZD04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协同研判与决策机制研究”(项目编号:72134003)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 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第272页。 ③《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 ④《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⑤钟开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一个过程性框架》,《中国行政管理》,2019年第12期。 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76页。 ⑦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0年第20期。 ⑧《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0页。 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86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页。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73页。 习近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求是》,2020年第14期。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6页。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8页。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04页—105页。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是损害党群关系、败坏党风政风的顽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征。深入分析形式主义老问题新表现的根源及对农村社会的影响,有助于精准识别问题并“对症下药”,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治形式主义。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 基层干部 形式主义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识码】A 基层形式主义的老问题与新表现 形式主义是指只注重形式而忽视实质,追求表面功夫而不注重实际效果的现象。在农村工作中,一些村干部存在形式主义的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追求表面功夫而不注重实际效果。典型的就是面对检查、考评、报表时,一些村干部过于注重完成这些任务的表面形式。比如,个别村委会频繁召开会议、发布文件,然而这些会议多是村干部之间的相互寒暄,发布的文件多数都是空话套话,并没有真正讨论如何解决实际问题,也没有呈现实质性的工作进展。另一方面,官僚主义倾向明显。极个别村干部在基层调查研究的工作中表现出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不与群众亲近,不关心群众的实际需求,而是通过摆架子、耍官威等“钦差式”调研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权威。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懈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基本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在较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村干部在基层工作中又出现了新的形式主义问题。这些新表现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度规范化、标准化。近年来,农村基层管理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但在一些地方实践中变形走样,甚至被过度使用或滥用,一些规范和标准经过层层加码,工作的重心就发生了倒置,形式主义老问题的新苗头逐渐显现。过多过细的规范标准使一些基层干部无奈被“捆着手脚喊冲锋”;而标准的过高过难加上达标率的考核限制,一些基层干部选择造假,摆样子装门面。 二是虚假宣传和夸大事实。伪造篡改调研数据、为应付上级检查而弄虚作假、花钱请环境检测机构办合格证明、花钱买群众“非常满意”、向上级谎报工作已经如期完成……这些虚假宣传和夸大事实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是个别农村基层单位畸形的政绩观和某些领导干部的虚荣心在作祟。这种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党纪党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会造成相关单位难以获得真实的数据,可能导致决策错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的损失。 三是不作为和推诿责任。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第一时间不是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而是跟上级或者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漠视群众利益,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无动于衷,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工作效率低。这种不作为和推诿责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了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基层形式主义老问题新表现的根源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基层的问题,很多时候需要从“根”上找原因。 从思想根源上来看,一些村干部对形式主义的理解存在偏差,将其视为一种工作方式和手段,而非一种需要纠正的问题。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单位各项考核较多,如例行的月考核、季考核、年终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而在现行的体系中,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评价是影响其晋升的重要因素,上级通过衡量、监督下级的工作完成情况来评价下级的工作业绩。一些农村基层单位过度重视上级的评价,于是形式主义就成为了部分基层干部的一种工作方式。因为形式主义工作做得越多,能向上级展示的工作成果就越多,也越方便上级考察和监督。正是因为有这种观念的存在,才使得形式主义问题在治理后仍然难以根除。因此,我们不仅需要通过教育和培训改变这部分村干部的思想观念,还应该对当前的一些考核体系作出适当的调整,让基层干部明白形式主义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问题,意识到其本质和危害,从而主动抵制形式主义。 从政策导向上来看,一些政策在制定、执行、评估的过程中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倾向。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存在“走秀式”“摆拍式”的基层调查研究,“重复式”传达上级的政策文件等懒政行为。在政策执行环节,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如采用“一刀切”代替因地制宜的政策执行原则造成个别农村地区“样板化”的现象,“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打卡”式落实方式等。政策评估环节的形式主义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披着现代科技外衣的形式主义——通过在微信、政务APP上“打卡留痕”来评价政策落实情况,“以材料论英雄”的文牍主义等。这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本质上还是压力传导、层层加码摊派、官僚主义。用形式主义的政策来解决形式主义的问题,就等同于“换汤不换药”,这是农村形式主义老问题新表现的根源所在。因此,我们需要调整政策导向,在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中注重实质性的工作,而非形式上的表面功夫。 从领导方法上来看,一些村干部的领导方法过于简单粗暴,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也是导致形式主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基层干部作为“穿针引线”的人,面对上级的各种考核、检查、任务,难以将每一根线都真正落实。长此以往,那些缺乏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的干部失去了认真工作的信念,认为“做好做坏都一个样,能应付上级就行”,于是开始大搞“面子工程”,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管理制度缺乏人性化,将农民群众的需求置之不理。对此,需要把好选人用人关,提高村干部的领导能力,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形式主义。 大力纠治基层形式主义老问题新表现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构建整治农村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农村形式主义,必须建立完善有关监督、考核的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可行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铲除农村形式主义滋生土壤,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工作监督体系建设,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联动监督,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整合纪检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资源;结合新媒体充分挖掘监督农村基层单位的新方法;融入专项监督、小切口监督以及调研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效力,直奔一线、直击现场,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另一方面,完善相应考核机制体系化建设。对农村基层单位的考核内容、方式、标准等进行规范化,对不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地方进行及时整改,科学设置各项考核指标的比例,上级对下级的考核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而需形成一个全面的考核系统。农村基层考核既要看“面子”也要看“里子”、既要“痕迹有形”也要“留痕有度”,推动简单考“材料”、查“痕迹”向重点考成效、看“潜绩”转变,把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治理农村基层形式主义,必须从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认识、能力建设上正本清源,强化其责任担当意识。一方面,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使其筑牢坚定的理想信念,淬炼全面过硬的能力本领。通过举办读书班、学习小组等方式研讨交流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觉悟,使其能够自觉抵制各种形式主义。提高对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的要求,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本领。不仅要把好新干部的选人用人关,“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还应对现有干部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其能充分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方式为基层干部的成长搭建平台、提供保障,避免形式主义问题。另一方面,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是共产党员的必备素养,农村基层干部要强化自己的责任担当意识。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干部作为基层“领头雁”,在发展乡村建设、乡村致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除农村形式主义问题的主要责任在基层干部身上,因此要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全面贯彻“一把手”责任制,始终紧盯“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并且采取倒查追责的形式,一级一级往上追溯,查清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找到层层加码、“甩锅”的具体责任人,采取严厉的措施,增强形式主义倒推追责机制的威慑力,从制度和纪律层面保障乡村工作的有序开展。 坚持群众路线,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效力。时代是出卷人,干部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基层干部是不是在搞形式主义,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脱离群众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要杜绝这种现象,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主动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实践证明,基层是最好的学校,人民是最好的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是基层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标志。因此,基层干部要甘当“小学生”,凝聚群众力量、维护群众利益、发挥群众作用、汇聚群众智慧,将群众路线贯穿于解决和克服形式主义工作之中。另一方面,接受群众监督是我们党迅速发展的重要法宝之一。在整治农村形式主义问题中,要强化群众的监督意识,通过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确保基层农村干部能积极主动地摒弃形式主义工作作风。 总之,形式主义是我们党自建立以来就不断治理、杜绝的一种不良工作风气。农村基层干部和职能部门应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和地区的优秀工作经验,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表现,从根本上铲除农村形式主义的“毒瘤”,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作者为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长、副教授) 【注: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系统思维视角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2B105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 ②刘须宽:《打好根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顽疾的持久战》,《人民论坛》,2024年第11期。 ③《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京召开》,《人民日报》,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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