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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离婚房产(安家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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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电视剧正在热播,本剧又名《卖房子的人》,是由安建执导,孙俪、罗晋领衔主演,王自健、田雷、孙佳雨、杨皓宇、张晓谦、王艺哲等主演的都市剧 。该剧讲述了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大区经理房似锦,临危受命去挽救一家业绩不断下滑的门店之后所发生的故事。通过一个个买房卖房的故事,反映了老百姓身边的一些很现实的问题,比如老洋房的故事就是根据现实案例改编而来的,霸占龚家房产的表姑奶奶令人痛恨,让观众看清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而最新剧情中又出现了更加令人气氛的情节和人物,老严夫妇买房遇到了白眼狼儿媳,又是反映了一个生活中很现实的问题,公婆买房到底该不该写上自己儿媳的名字呢?

刚刚从老洋房故事的气氛心情平复下来,最新剧情又出现了更加让人生气的故事和人物。老严夫妇靠着卖包子,起早贪黑挣钱,想为自己的儿子买一套房,但是依靠老两口微薄的收入想在上海大都市购置一套房产,确实有很大的压力,最后房似锦为他们推荐了一套二手房,价格依然要高达二百多万。

不过为了儿子能够有自己的房子,老严夫妇还是决定买下了这套房子,开始老严打算贷款买房,还可以缓解一下经济上的压力,但是老严的儿子太不争气了,一点不知道心疼自己的父母,不想买房后还要还贷款。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严看到儿媳和儿子为难的样子,又考虑到贷款需要多还那么多钱,最终还是全款买了这套价值二百多万的房子。老严儿子的表现就是现实生活中典型的啃老,甚至还不如现实中很多年轻人,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情况,有实力的父母是会为儿子准备结婚的房子,但是经济条件差点的则会选择付首付,剩下的贷款都是由子女自己偿还的!

全款买房的决定通过之后,接下来儿媳儿子又给老严出了难题,老严的儿子要求把儿媳倩倩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起初老严不同意,不过老严老婆偷偷告诉老严,倩倩怀上了大孙子了。老严觉得既然都有孩子了,儿媳也算真正成了一家人了,于是最后同意在房产证上填上了儿媳的名字!

老严夫妇终于给儿子买了房子,本来想着可以搬到新房里和儿子一起住,到时候大孙子出生后,老严老婆还可以帮着照顾孩子,包子铺的生意就由自己一人打理。可是老严夫妇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辛苦挣钱买的房子,却住不进去!

老严夫妇收拾了一三轮的行李,来到了儿子的新房,开门的却是亲家母!

老严夫妇带着铺盖卷行李包裹,大包小包的抱上了儿子门口,可开门的是亲家母,这让老严夫妇没有想到,这时候亲家母开始装疯卖傻,明明看出老严夫妇是要搬过来住,却岔开话题!

亲家母接下来的话句句扎老严夫妇的心,她说:?刚刚还跟军军说来着,哪天请你们来做客。?,这句话真是杀人诛心的话,明明是老严夫妇辛辛苦苦二十年的苦心经营,为儿子买的房,现在却变成了要来做客了!

亲家母的反客为主表演还没有完,她假装客气的说?站着干嘛?进来坐啊,怎么着吃个饭再走啊。?老严老婆只能说:?不了,我们顺路过来。看看孩子们过得怎么样。?亲家母:?有我在,好着呢。你们这大包小包的,是来洗衣服的吗??

最终还是不孝的儿子结束了这个尴尬局面,他出来赶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老严夫妇,虽然他脸上的表情很痛苦地对老严夫妇说,先回去吧,可是却让人有想抽他的冲动。

又不是倒插门,这是老严夫妇买的房子,就因为写了儿媳的名字就成了人家的房子了吗?如果说老严儿媳和亲家母让人生气,那么老严的这个儿子真的可以用畜生这个词来形容了!

结果老严夫妇只能拉着一车的东西住到了包子铺里,房子没了事小,关键是含辛茹苦的养大的儿子就这样成了人家的了!

剧情中老严的遭遇,实际上在生活中有很多的父母都遇到过,为儿子买房时要求写上儿媳的名字,结果奋斗了一辈子都成了儿媳的嫁衣,所以说公婆买房最好别写儿媳的名字,遇上通情达理的人还好说,遇上老严儿媳这种白眼狼,真的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如果在交房前离婚,房产证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离婚时是否已经办妥房产证转让或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如果离婚前已经办妥房产证转让或登记手续: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约定,房产证可能已经转移给其中一方,此时可以用房产证上的人名进行交易。如果房产证已经办妥,但仍存在争议,需要通过法院等途径进行维权或者协商处理;

2、如果离婚前尚未办妥房产证转让或登记手续:夫妻共同财产应由离婚双方协商分割。在具体实践中,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对未办妥房产证转让或登记手续的房产进行分割或协商处理。

通常有哪些种处理方式?

1、双方协议重新分配房产所占权益,再重新办理房产证手续;

2、一方直接放弃所在的房产权益,并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

3、 双方协商将所在的房产出售,按照约定分配房产所占权益和收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判断,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或当地房产管理机构的帮助和指导。除了以上提到的情况和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予以关注:

1、房产是夫妻共同买的,但只有一方名下:如果离婚前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但是这栋房产是夫妻共同买的,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外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得这栋房产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或者在协议中进行经济补偿;

2、夫妻共同经营房产,但是共同租用:如果夫妻共同经营的房产是出租物业,离婚后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商议对物业维护和业务终止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变更主管租赁物和服务提供公司,从而实现双方的合理分配;

3、夫妻一方陪同工作在外,但是房产在国内: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在国内的房产,可以考虑出售、租赁、分割等方式来协商解决分割房产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处理离婚后房产证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协商和决策,并且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家庭和睦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