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推动渝北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渝北区实际,区民政局起草了《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街10号(邮编:401...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推动渝北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渝北区实际,区民政局起草了《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街10号(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687475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 《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发展基础1
一、发展成就1
二、问题挑战3
第二章发展形势5
第三章总体要求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发展目标8
四、规划指标9
第四章主要任务10
一、深化养老服务制度改革创新10
二、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12
三、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15
四、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17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9
六、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20
七、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23
第五章保障措施24
一、加强组织领导24
二、强化用地保障24
三、拓展资金投入24
四、加大宣传引导25
五、强化监测评估25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0—2035年)》《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制定本规划,作为渝北区“十四五”时期养老事业发展的总体纲领和行动指南,推进渝北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渝北区立足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强化政策支持、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医养融合、激发市场活力,养老服务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发展呈现良好局面,获得民政部、财政部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十佳城市奖励、重庆市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奖励支持。
政策先行,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先后出台《渝北区养老服务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重庆市渝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北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渝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渝北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健全高龄津贴制度、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养老事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节点突破,搭建基础网络骨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工作,投用区级公办养老机构1家、敬老院23家、社会办养老机构25家(含护理院3家)、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58个、农村互助养老点63个,养老总床位数6700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助餐点17个、助浴点11个,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形成。
模式创新,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100%,社区养老服务站及村级互助养老点社会化运营率达70%,初步形成“机构带中心、中心带站点、站点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三助”行动及居家养老服务等试点工作,提供线上关爱服务5万余人次、上门服务3万余人次、助餐助浴服务3万余人次。农村地区培育基层服务队伍,建立互助服务积分制度,探索创新互助养老、流动服务等模式。养老机构持续开展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消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严格准入退出机制、推动标准化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质量评估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全面开放,激发养老市场活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优化扶持政策和营商环境,光大百龄帮、迪马长青社、远洋椿萱茂、宏善、优护等十余个高品质连锁化养老品牌在渝北迅速发展。深入贯彻“互联网+养老服务”,率先建成区级智慧养老云平台,实现了基础数据在线获取、养老政策在线审批、养老服务设施在线监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线记录。协同推进川渝养老服务开放共享,陆续与四川省广安市、巴中市、广元市、眉山市等地签订养老服务合作协议,建立长效合作协商机制,共同促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医养结合,探索融合发展路径。打造“医养护”一体化康养机构1家、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2家、1家敬老院增配医务室,全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定向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61360人次,中医药服务75847人次,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51112人,医疗、养老服务走向融合发展。
纵深发展,增强基础保障能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市级养老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区级扶持配套政策与机制,争取中央、市级、区级财政投入44176万元,养老事业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区级成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民政局设立养老事业发展科,成立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动成立养老行业协会,在各镇街增设养老服务公益岗,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与职业院校签约合作,建立人才培育机制,设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养老护理服务人才1000人次、管理人才100人次、家庭照护者100人次,为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问题挑战
“十三五”期间,渝北区养老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以及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养老事业发展仍面临一系列老难题和新挑战,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规划不足,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不健全。城市养老设施用地用房难,部分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不合理,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难以落地。部分镇敬老院新建、撤并难度较大,片区型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建设进度较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规划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
品质较低,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不够高。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及镇敬老院运营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较低,安全生产能力较弱,失能、失智照护服务质量不高。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多以提供文娱活动、入户探访等基础性服务为主,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不足,社会化养老产品供给和推广不够。
能级失衡,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部分镇敬老院基础条件较差,房屋老旧、设施设备简陋、适老化程度低、改造难度大,与城区养老服务机构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养老资源和服务供给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均衡、不协调,相对于城市社区,用于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资金较少。社会力量对农村养老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低,农村地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
人才缺失,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强。养老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缺口较大、岗位吸引力不足,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以及镇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待遇保障力度不够。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对象覆盖面窄、培训内容及形式单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同时,镇街未设置养老业务岗位,村社无养老专干,基层养老工作力量不足。
产业单一,老龄产业融合发展不充分。渝北区老龄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康养优势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市场产品,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融合渗透发展不充分,银发市场经济活力尚未充分激发,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偏少,供需对接智能程度不高,信息平台建设不够系统集成,养老事业与医疗、家政、物业、文旅等行业未形成一体化服务供给合力。
支撑薄弱,养老服务发展保障不到位。渝北区老年人消费意识和消费能力还不够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收入普遍较低且不稳定,难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社会化养老。每年用于养老事业发展资金量大,需求缺口大,经费保障能力不足。同时,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等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难,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第二章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谱写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推动养老事业改革发展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
国家宏观战略引导,养老政策提出新要求。人口老龄化是时代赋予的新命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养老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社会环境将持续改善,为养老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领导基础、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同时,在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格局下,将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将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重庆地方配套支撑,区域资源赋予新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要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厚植内陆开放新优势,对重庆养老在国内国际配置优质养老服务资源中带来更多机遇。同时,市委加快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将释放各区域差异发展、特色发展的巨大潜力,有利于推动养老发展动能加速聚集、培育壮大养老品牌,提升城乡协调发展水平。
渝北产业能级提升,养老事业注入新动力。渝北是历史文化厚重的人文福地,是内陆开发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国家首批临空经济示范区,是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经济板块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枢纽节点,“四区”建设发展定位和区位优势将为养老事业发展释放更大发展潜能。渝北区是市场活力迸发的发展高地,“十三五”时期,渝北区经济总量连续五年位居全市第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大关,“五个千亿级”、仙桃国际大数据谷等重大产业集群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极大延展养老服务的时间和空间,为养老事业发展持续赋能。渝北区是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宝地,拥有国家AAAA级风景区统景温泉、玉峰山“森林氧吧”、木耳“新乡村”田园综合体、华蓥山高山度假区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农村“双十万工程”、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区正在显效发力,将为全面发展农村养老事业提供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
全域养老市场剧增,养老事业提供新机遇。渝北区现有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0.82万人,老龄化率为19.17%,预计到2025年渝北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24.37万人,老龄化率达22.05%,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从老年人年龄层次来看,预计“十四五”时期,低龄老年人(60-69岁)在老年人口中占比55%左右,中龄老年人(70-79岁)占比30%左右,高龄老年人(80岁以上)占比15%左右,高龄老人预计达3.65万人,高龄化趋势将越发明显。从老年人身体情况来看,预测到2025年自理老年人口数达20.23万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14万人,对护理型床位、医疗保障、专业服务等需求持续增加。2025年渝北区养老床位需求达8000张,护理型床位按60%测算需配置近5000张。新时期、新趋势、新需求、新起点,将为养老事业发展增添新亮点。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紧抓临空经济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契机,立足渝北区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加快构建与渝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养老服务业成为老年人老有颐养、共享小康的民生保障,作为拉动消费、增加就业的重要力量和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更好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统筹发展。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保障特困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注重基本与普惠双向并举,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统筹协调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推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坚持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发挥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机构失能照护功能、提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优化空间布局,补齐发展短板,提升质量效益,形成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坚持党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坚持供给与需求双侧发力,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共享发展成果。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开放与监管双管齐下,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试点先行,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创新,不断增强养老市场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结合渝北区“临空之城,山水渝北”的总体形象,围绕“魅力山水好渝北,都市养老幸福地”的形象定位,持续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和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两个关键领域,抓好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和人才队伍两大支持体系建设,构建城乡养老均衡发展、基本养老普遍惠及、养老服务精准供给、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保障机制日趋完善的“大养老”新格局,逐步实现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将渝北区打造成重庆乃至西南片区“普惠养老示范区、多元养老先行区、品质养老聚集区”,为老年人打造一个高品质的可养、适养、颐养的幸福之地。
阶段性目标。到2022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建成覆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探索有序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综合监管科学有效,“养老+”服务新业态加速涌现,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达5000人次。到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成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农村养老快速发展,养老机构发展更加规范,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家庭养老床位、失能失智照护、安宁疗护、喘息服务等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宜居友好,居家养老服务超50万人次,家庭养老床位达50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0%,失智老人照护机构达5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为100%。
四、规划指标
1
社会
保障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约束性
2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100%
约束性
3
社区居家养老
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50.00%
100%
约束性
4
村级互助养老点建成数量
63个
101个
约束性
5
居家养老服务人次
3万人次
50万人次
预期性
6
老年助餐点
15个
100个
预期性
7
老年助浴点
11个
22个
预期性
8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数
—
500张
预期性
9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居家服务占比
43%
90%以上
约束性
10
机构
养老
设置失智照护床位的养老机构
1家
5家
预期性
11
机构养老床位数
6700张
8000张
预期性
12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30.92%
≥60%
约束性
13
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
1家
3家
预期性
14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45%
≦40%
约束性
15
医养
融合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16
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17
行业
规范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
—
≥75%
预期性
18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9
培养全国有影响的品牌养老服务企业
1家
3家
预期性
20
人才
保障
养老护理人员培训
1000人次
5000人次
预期性
21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比例
—
90%以上
约束性
22
资金
保障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50%
≥80%
约束性
23
社会
参与
区级老年大学
1所
1所
预期性
24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25
老年人养老服务满意率
—
90%以上
预期性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深化养老服务制度改革创新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各部门政策衔接,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和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完善各项养老福利制度,优化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探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养老服务政策精准化,由“补床头”转向“补服务”,引导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专业化运营。
(二)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老年经济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清单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供给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保障格局。
(三)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将老年人能力评估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逐步实现失能、高龄老年人能力评估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质量评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评估、基本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专项工作。统一评估标准,规范评估过程,推动评估机构、评估队伍建设,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各项福利政策,养老机构享受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和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建设用地、运营秩序、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加强民政与市场监管、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领域信息联动共享,主动防范资金、建筑、消防、食品、护理服务等方面的风险,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加强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重点领域监管。发挥养老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养老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推动养老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五)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均衡布局,按照“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根据层级配建完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村级互助养老点等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在有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依托小区配套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等设施,参照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设立小区养老服务点;探索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民小组,依托农家大院、店铺等场地设施,设立小组养老服务点。开展家庭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居家老年人的照护服务水平。到2025年,力争在城乡社区形成“镇(街道)—村(社区)—小组(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打造全面覆盖、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六)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双功能平台作用,制定兜底性养老服务清单和禁止性负面服务清单。明确政府投资建设或享受政府建设运营补贴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承担的基本养老服务任务清单,为辖区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档案管理、能力评估、定期探视、紧急救援、法律援助、文娱活动、心理慰藉等基本服务。制定禁止性负面服务清单,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不得开展售卖保健品、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养老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和伦理道德不倡导的服务活动,在负面清单以外以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鼓励为居家老年人及家庭开发和提供内容丰富、价格合理、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产品。
(七)规范社区居家养老运营管理。探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备案管理,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推进“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流程,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为,完善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体系,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社会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代表渝北品质、面向西部、走向全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街道“中心带站”运营率达到70%。
(八)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态。积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部分失能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让老年人在家中享受“类机构”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支持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镇街试点开展“喘息服务”项目,强化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养老+物业”“养老+家政”以及“养老+餐饮”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总结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老年协会、社工及志愿服务机构等在互助养老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等设施,积极探索建立时间银行、五社联动、邻里互助、慈善超市、一对一帮扶、流动服务等机制,为农村散居特困,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
(九)推进社区居家适老环境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城市更新计划,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工程。在有条件的社区推进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试点,积极引导老旧小区、公共区域通过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增加活动场地设施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友好的社区环境。通过政策引导、家庭自筹等方式,结合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等项目,稳步开展失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对散居失能特困、经济困难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
(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和普惠、示范功能,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调控市场、化解风险等作用,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和入住轮候制度,优先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出特殊贡献等老年人提供服务。建设兼具养老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适老化产品展示中心、智慧养老展示中心、普惠养老颐养中心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争取市级社会福利院入驻,发挥示范作用。实施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区级失能人员照护中心,重点保障全区有意愿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需求。持续推动敬老院提档升级,依托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通过新建、撤并、改造升级等方式,积极推动镇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规模化运营镇敬老院,加强公建民营监督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参与基本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喘息服务”等试点项目。到2025 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不超过40%。
(十一)有序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投资指南,优化养老服务床位结构,引导社会资本向失能、失智照护型养老机构倾斜,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设立失智专区,积极探索安宁疗护、老年社会工作、个性化照护等专业服务,增强照护专业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允许社会办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支持建设具有专业护理、日间照料、居家上门、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服务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小型多功能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机构逐步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养老机构,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适度有序发展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中高端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
(十二)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进一步盘活养老床位存量,增强护理型床位匹配供给,提升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水平。督促落实养老机构人员配置要求,加强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医师、护士、社工、营养师等专业人才配置,提升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行动,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管理标准,依托重庆市内养老行业标杆单位,持续开展养老机构业务指导。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结果运用,探索差异化运营补贴机制,激发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动力。到2025年,推动形成可持续提升、分层分类的养老机构质量管理机制,创建一批星级养老机构、叶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
(十三)推动多元化医养融合模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通过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一体或毗邻建设、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医务(卫生)室以及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所有养老服务设施中能够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养老事业发展的助力作用。拓展医疗机构养老服务功能,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达10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探索开展失智照护、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以建立老年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拓展个体化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家庭病床和远程健康监测评估等服务内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到2025年,实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促进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
(十四)完善养老领域医疗服务功能。落实养老设施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大对养老设施内设医疗机构的监管,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衔接。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原则,开通养老设施与医疗机构“双向绿色通道”,深化签约合作,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紧密对接机制,创新开展接续性康复服务,提升医养融合服务能力。加强养老领域内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安宁疗护等全阶段照护,保障老年人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养老服务领域医疗服务能力。
(十五)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丰富长期照护项目内涵,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较为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专业护理服务。支持建立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长期照护保险相结合机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构建多元化为老服务队伍。依托“创享渝北”新名片,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人才,吸引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支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从事养老服务。培养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以及养老职业经理人等养老人才。建立健全养老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岗位设置指南,加大公益性岗位对养老服务岗位的倾斜力度,促进养老服务领域充分、灵活、普遍就业创业。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为老服务,倡导“自助”“互助”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到2025年,培养培训100名院长、2000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按每100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的标准配备社会工作人才,不足100名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至少配备1名社工,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15%以上,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良的为老服务队伍。
(十七)提高养老人才综合素质。将养老人才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建立民政、教委、人力社保等部门人才培养联动机制,鼓励中高等院校与养老机构合作,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人才实务能力。联合劳务公司、培训机构、养老企业等建立“就业培训+职业培训”机制,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健全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培训体系。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职工的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对养老服务内涵的认识,拓展养老业务能力。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完善培训实训设施设备、培养骨干师资队伍、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体系,打造养老护理员培训示范点,将渝北打造成为重庆养老人才教育培训高地。
(十八)促进养老服务职业发展。强化养老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打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梯次,积极推动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畅通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发展通道。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行业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津贴、职业年金等制度,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大赛,加强对养老从业人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养老从业人员的岗位吸引力和职业认同感。严格执行养老护理人员配比要求,降低养老从业人员的劳动强度,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养老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促进养老服务职业化发展。
六、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十九)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拓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深化智慧养老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破除数据共享壁垒,对接“金民工程”、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渝快办”等,持续升级赋能渝北区智慧养老云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紧扣全市“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依托仙桃国际大数据谷智能化创新策源地,创建养老服务信息化示范街区及机构,建设“智慧养老院”和“智慧社区”。加大智慧养老产品用品推广普及力度,让老年人获得“触手可及”的服务。加快消除老年“数字鸿沟”,推动社区、养老院、老年大学等组织和机构开设智能化相关课程,提高老年人使用智能产品的能力。
(二十)丰富养老服务业态。组建以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区属国有公司,整合国有资产建设运营普惠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大众消费、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出台养老服务招商引资政策,引入先进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职业教育产业等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为老年群众带来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依托华蓥山、玉峰山、统景、麻柳沱等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建设功能突出、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涵盖休闲养生、温泉疗养、特色医疗、旅游度假等服务在内的养老基地和康养小镇,发展“候鸟式”“度假式”“生态休闲式”等多种养老模式。推动“养老+地产”融合发展,通过CCRC模式打造具有渝北特色的品质养老社区。鼓励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扶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道路,与大企业分工合作,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二十一)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正确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提升老年人消费意识和能力,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积极推广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产品,大力促进养老用品、食品、药品、服装等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引导商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鼓励开辟老年产品展示、体验场所,打造集康复辅具展示体验、老年用品消费、老年教育文娱等一体的银发消费综合体,设立老年消费节,鼓励市场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元、实用实惠的产品用品,提高老年群体消费意愿。加强老年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安全友好的老年消费市场环境。
(二十二)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倡导积极老龄化,充分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假日,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身心健康活动和棋牌、文艺、门球等老年人文体赛事,推动敬老、爱老、孝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慈善组织、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多样化服务,加强老年群体人文关怀。依托村(社)委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重点关注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设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基金,通过面向社会、个人公开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
七、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二十三)加强养老政策协同。探索“养老扶持政策跟着户籍老人走”机制以及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制度,推进政策外哺和互惠共益。推动建设区域养老服务行业联合平台,全面落实养老、工伤社会保险协同互认机制和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合作机制,区域内养老机构、企业或社会组织同等享受建设运营补贴、土地保障、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推动两地养老无障碍转移接续。建立两地区域内养老服务协商机制及管理服务人才等培训互认机制,推动两地人才互流互动。合作规划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价,逐步建立成渝两地统一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
(二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统筹成渝两地养老服务规划统一布局,依托共享互认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程、社会保险体系衔接工程、川渝两地户口便捷迁移工程、联防联控体系建设等成渝协同发展重大项目,加快与四川省邻水县等地联合打造基本养老服务跨区域合作先行示范区,加快推进成渝养老基地建设项目、养老信息平台建设。
(二十五)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成渝两地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深化与四川省成都双流、德阳、广安、眉山等地合作,合力强化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各地基础数据等开放共享。探索建设跨区域“医联体”,鼓励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办医,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加快与毗邻地区建立养老服务联盟,推动养老服务便利共享。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养老事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层次沟通机制,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责任清单,督促相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加强镇街养老事业工作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强化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
二、强化设施保障
根据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等关键指标,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达标、布局合理。明确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合理确定用地供应价格,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解决养老服务“拿地难”“用地贵”等用地用房问题。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闲置国有资产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简化闲置资产养老设施改造的申报流程及审批手续。
三、拓展资金投入
参照教育、卫生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按照“每年财政投入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低于地区生产总值0.1%”的标准,建立长期稳定的养老财政投入和动态调节机制,将本区留存福彩公益金不低于80%用于养老服务发展,使财政投入更加符合养老事业发展需求,更好撬动家庭和老年人消费、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级、市级项目资金,申请市级政府债券资金,争取社会慈善捐赠,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补贴。
四、加大宣传引导
畅通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在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保障老年人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强化符合新时代特色的养老文化宣传和引导。广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公共职责和公益属性,更新老年人、家庭以及社会养老观念。大力弘扬孝善传统美德,总结宣传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对老年人口信息的管理、分析和预测,监测和评估人口老龄化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强化规划指引和执行刚性,做好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及后续政策配套,做好规划主要指标以及重要政策、重大行动和重大项目的定期督促考核。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本规划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估。
附件2
《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总体框架。共5章。第一章为发展基础,包括“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及问题挑战。第二章为发展形势,包括发展的机遇、趋势及我区养老服务需求预测。第三章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及阶段性目标和规划指标。第四章为主要任务,包括深化养老服务制度改革创新等8项。第五章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用地保障保障等7项。
(二)总体目标。结合渝北区“临空之城,山水渝北”的总体形象,围绕“魅力山水好渝北,都市养老幸福地”的形象定位,持续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和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两个关键领域,抓好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和人才队伍两大支持体系建设,构建城乡养老均衡发展、基本养老普遍惠及、养老服务精准供给、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保障机制日趋完善的“大养老”新格局,逐步实现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将渝北区打造成重庆乃至西南片区“普惠养老示范区、多元养老先行区、品质养老聚集区”,为老年人打造一个高品质的可养、适养、颐养的幸福之地。到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成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农村养老快速发展,养老机构发展更加规范,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家庭养老床位、失能失智照护、安宁疗护、喘息服务等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宜居友好,居家养老服务超50万人次,家庭养老床位达50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0%,失智老人照护机构达5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重点指标。深入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养老服务规划编制要点》《重庆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指导文件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地区,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形成“十四五”重点指标体系。到 2025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达到80%,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参保)率稳定在95%及100%,养老床位数达到8000张,政府运营床位占比不高于74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0%。
(四)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养老服务制度改革创新。包括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二是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包括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规范社区居家养老运营管理,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态,推进社区居家适老环境建设。三是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包括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有序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创建一批星级、叶级养老机构。四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包括推动多元化医养融合模式,完善养老领域医疗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五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构建多元化为老服务队伍,提高养老人才综合素质,促进养老服务职业发展。七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包括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丰富养老服务业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七是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包括政策协同、标准协同和资源信息共享。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设施保障。三是拓展资金投入。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五是强化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