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根据秦皇岛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秦皇岛市外办裁撤并入秦皇岛市商务局,组建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原秦皇岛外办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朝阳街100号变更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8号。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口岸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全省...
2018年12月25日,根据秦皇岛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秦皇岛市外办裁撤并入秦皇岛市商务局,组建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原秦皇岛外办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朝阳街100号变更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8号。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口岸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全省口岸工作;负责全省口岸开放关闭、机构设立、编制调整、专项资金的审查报批及口岸查验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口岸通关中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对口岸现场检查检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辟国际航线、客货源及开拓口岸腹地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口岸系统共建文明口岸工作。侨务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侨务工作的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制订本市侨务工作规划。(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情况,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提出建议;负责统筹、协调涉侨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三)负责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市涉侨宣传报道进行审核。(四)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津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在津侨资企业和华侨、华人的服务工作;负责对移民海外的新华侨代表人士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五)参与制订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审批管理华侨和港澳同胞回津定居事项。(六)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对本市捐赠的办理工作,并对受赠单位使用捐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负责组织本市以侨务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工作;统筹、协调有关侨务接待工作;配合我驻外使领馆和有关机构,开展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八)在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本市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外事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以及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检查本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起草本市外事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本市外事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二)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推动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三)负责本市与外国相关区市政府间的交流,办理市属单位对外缔结友好交流合作关系事项,管理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接待来本区访问的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和出访事宜。(四)负责审核、申报本区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工作;为因公出国(境)人员申办护照(通行证)、签证及办理其他有关证件,监督管理因公护照、通行证的收缴、保管工作;负责为本市商务人员审核、申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承办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五)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管理和服务;配合市政府做好有关境外领事保护工作。(六)负责外国记者及港澳记者在本市采访的有关事宜。(七)组织协调推进本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八)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外事纪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九)负责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