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车库在房产证上,能否分开卖,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房产证备注项中写的是附房,而非车库,那么该用于停车的房屋就是房产的附属设施,应当包含在商品房中,拍卖中也应当一并转让。这种情况下,房子和车库是不能分开卖的。
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为车库,且拍卖公告中写明该商品房屋附有车库,你中标后,该车库也应该一并交付给你。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和车库是可以分开卖的。
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为车库,拍卖公告中写明不含车库,你中标的仅仅是商品房,就不含车库。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和车库是不能分开卖的。
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为车库,拍卖公告中未明确说明,该车库在商品房房产证上注明,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就是该商品房附属设施,应当交付给你。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和车库是可以分开卖的。
综上所述,房子和车库能否分开卖,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包括房产证的备注项、拍卖公告的规定以及车库是否有单独的房产证等。
法律分析:判断自己的车位能不能卖,主要就是看自己的车位是不是产权车位。车位主要分两种: 1.产权车位 即个人拥有车位产权,有"车位本儿",可以上市交易。 2.使用权车位 大部分车位都属于使用权车位,拥有此车位的人只有车位的使用权,产权不在个人手中,不能买卖。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