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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春节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人员来(返)惠健康管理工作,1月29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重点人群返乡须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提倡家庭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春节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人员来(返)惠健康管理工作,1月29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重点人群返乡须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提倡家庭和私人聚餐等活动控制在10人以内   《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三减三非必要一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惠、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我市职工群众尽量留惠过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在惠过节。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单位各部门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和私人聚餐等活动控制在10人以内。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若超过50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备案。   从省外抵惠后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报告   春节期间从省外来(返)惠人员,抵惠后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报告,并按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   对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返)惠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隔离期间产生费用自理。14天内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返惠的人员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恵人员,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管理期间人员居家不外出。如无居家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内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返惠的人员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惠农村地区过节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进行至少1次核酸检测。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惠务工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回后14天内实行“二点一线”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脱轨,并进行至少1次核酸检测。   除重点人群外,其他人员在省内可有序流动   记者留意到,与1月2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相比,《通知》增加了对重点人群返乡健康管理要求。明确入境解除隔离后的人员、粤港跨境货车司机、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和港澳流动渔民(含内地渔工)、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相关工作人员、国际航班机组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第7天、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指出,目前我省各地市均为低风险地区,除重点人群外,省内可以有序流动。一旦出现省内中高风险地区,从该地市来(返)恵时,按照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流动人员的核酸检测与健康管理措施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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