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州联络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州联络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DL089
项目名称: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州联络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331.662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662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州联络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服务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249号保障基地和驻榕周转房、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里洋88号农场、福州市仓山区迎宾路168号义序营区、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596和598号则徐地块、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18号心连心大厦等6处,提供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农副业生产服务、厨师服务、理发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等。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生效之日且供应商接管物业服务之日起算(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本项目的预算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中标人须与预算单位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及“上一年度”均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单元)
方式:现场或邮件购买,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 12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单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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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2001号
联系方式:邹警官、0592-6583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单元
联系方式:邓湘元、汪璐灵1588027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湘元、汪璐灵
电 话: 1588027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