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的原因鉴定:
一、房屋倾斜下沉的原因
1、设计原因
设计原因主要是由于设计师度房屋结构和建造要点不够了解,导致房屋重心与基底形态经常会出现很大偏离的情况,当设计建筑时房屋的厨房、楼梯间、卫生间多布置在北侧,造成北侧隔墙多、设备多、恒载的比例大等荷载差异都会引起建筑物的倾斜。
2、施工原因
施工原因主要留下来的问题是房屋地基软弱。房屋重心与基底形态经常会出现很大偏离的情况,当设计建筑时房屋的厨房、楼梯间、卫生间多布置在北侧,造成北侧隔墙多、设备多、恒载的比例大等荷载差异都会引起建筑物的倾斜。
3、外部原因
(1)周围施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醒大家,发现自己房屋周边正在新建建筑物的朋友们注意了,在已有房屋附近施工并降低地下水位时,会引起周边房屋的地基失水固结,而使建筑物发生倾斜。
(2)相邻建筑过近。或许有很多朋友会有疑惑,为什么相邻的建筑过近会造成房屋下沉?许多建筑物由于相距过近,使得地基中附加应力叠加,地基沉降里加大将会导致房屋之间的相互倾斜。
(3)周边房屋拆除。在淤泥或饱和软粘土地区由于拆除建筑群中某栋旧建筑物,使得已经平衡稳定的地基因局部卸载,房屋支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在周围建筑物地基的侧向挤压下发生隆起,从而引起周边建筑物的倾斜。
4、人为原因
(1)承重超载.在房屋内大里堆载,使得地基受较大的附加压力,超出规定的承重范围,会引起基础不均匀沉降而使建筑物发生倾斜。
(2)勘察不当。这个跟地基土软弱相近,在房屋建造前若勘察时过高地估计地基土的承载力或设计时漏算荷载,都会导致基底应力过高,引起地基失稳而使房屋倾斜甚至倒塌。
(3)不正确的拆改。房屋结构未经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随意改建加层、增加使用荷载或超载,房屋周边大面积堆载等,都会造成地基基础沉降。
二、房屋倾斜下沉的鉴定方法
1、经纬仪观测法
(1)投点法。观测时,应在底部观测点位置安置水平读数尺等量测设施。在每测站安置经纬仪投影时,应按正倒镜法测出每对上下观测点标志间的水平位移分量,再按矢量相加法求得水平位移值(倾斜量)和位移方向(倾斜方向);
(2)测水平角法。对房屋或构件,每测站的观测应以定向点作为零方向,测出各观测点的方向值和至底部中心的距离,计算顶部中心相对底部中心的水平位移分量。对矩形建筑,可在每测站直接观测顶部观测点与底部观测点之间的夹角或上层观测点与下层观测点之间的夹角,以所测角值与距离值计算整体的或分层的水平位移分量和位移方向
(3)前方交会法。所选基线应与观测点组成比较合适的构形,交会角宜在60°~120°之间。水平位移计算,可采用直接由两周期观测方向值之差解算坐标变化量的方向差交会法,亦可采用按每周期计算观测点坐标值,再以坐标差计算水平位移的方法。
2、铅垂仪测量法
判断物体是否与地面垂直,可用铅垂线法,即一根线加上一个重物。此重物人们称为铅锤,铅锤受重力作用,即受万有引力的一个分力作用,让线与地面垂直,成90度角度。铅锤重量的大小与垂直线的垂直度无关,如1公斤重的铅锤与10公斤重的铅锤形成的垂直线的垂直度一样,均是90度,如果有偏差,偏差度数则是与地面倾斜的度数。
3、基础沉降差法
沉降差法,是指不同基础或同一各点间的相对沉降量。相邻独立基础沉降量之差,Δs=s1-s2。框架结构和地基不均匀、有相邻荷载影响的高耸结构基础,变形由沉降量控制。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在选好的测点处将钢板打入,钢板顶面与检测面平齐
(2) 用水准仪测量埋设钢板顶面高程;
(3)振动压路机碾压2遍后,测量钢板高程,前后高差不大于4mm为满足压实度要求。
混凝土整平层基底是什么
基底面积。
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定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由此可见,对于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计税原值的确认,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依据,企业在会计处理时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房产原值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当相应予以调整。
〖floor〗∶未固结或成层的沉积物之下的岩石
〖substrate〗∶在其上粘附一种材料(如油漆或薄箔)的基础表面
基底解释一:是指经过褶皱,变质作用的结晶变质岩。它们是经过地槽阶段硬化而形成的。基底相对其上的沉积盖层而言,所以,凡是被沉积岩层不整合覆盖的结晶变质岩系均可称为基底。因而,基底按其形成时代可分为:前震旦亚界的、古生代的(又分为加里东期和海西期)中生代的包括印支期的和燕山期的。
基底解释二:是指景观中分布最广、连续性也最大的背景结构,常见的有森林基底、草原基底、农田基底、城市用地基底等等。关于基底面积的具体测量计算方法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规范。如果参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建筑基底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套内使用面积:A,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B,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C,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C,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的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分户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壁橱、阳台和室内走道、室内楼梯等等。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居住面积是指住宅中供日常生活起居用的卧室、起居室等的净面积的总和。当分户门内的厅和过道的面积超过6平方米时,可按其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在居住面积内。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底层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说实话我不是学建筑的!~~~~你问错团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