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中省市直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依据《长春市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培养学生体育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现将长春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现场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考试对象
凡参加长春市202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育现场考试。
考试内容和项目
体育现场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国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以及《长春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手册》测试内容为基本范围。男生和女生的考试项目均为三项。(一)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必考项目。(二)考生从一分钟跳绳、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两个项目中,选择自己擅长的一项作为考试项目。(三)考生从立定跳远、前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三个项目中,选择自己擅长的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考试办法和时间
长春市2021年体育现场考试按照《长春市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执行,长春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现场考试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即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考试规程、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和统一仪器设备标准。2021年体育现场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体育现场考试结束一周后进行,缓考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各城区的缓考工作集中在一个指定考点进行;外五县的缓考工作分别在本县(市)区确定的考点进行。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体育现场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立由教育局一把手负责的体育现场考试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局相关科室、考试管理、教学研究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初中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的通知》(长教体字〔2018〕19号)文件精神,制定体育现场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体育现场考试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今年体育现场考试成绩由原来的16分增加到20分,总分由40分增加到50分,针对这一部分要重点宣传,确保初三年级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情。
2.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体育现场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使用“长春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学科考试准考证”进行检录和考试。身体残疾致丧失运动能力或者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须在考前一个月提交《免考申请表》,并出具《残疾证》或适用于当年的“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原件,学校审核公示后,报送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免考。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现场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缓考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缓考。考生只允许缓考,缓考考生不允许更改考试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考前要确保考试仪器安装调试到位、考评人员熟练掌握考试仪器的操作,并至少组织500名以上学生全过程参加的检验考场,并将验考场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前,各地要组织全体考生进行验考场。届时,市教育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验考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3.加强安全保障,确保考生人身安全。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考点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压实防控和安全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考生家长告知书(告知书由家长签字确认)、责任保险等工作。各考点要配备具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状况,保障考生人身安全。
4.强化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现场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长春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对体育现场考试进行督察巡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