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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资管产品清算与管理人过错赔偿关系的认定
【裁判要旨】资管计划到期后投资者损失的确定一般应以清算为前提,但管理人长期未履行清算义务且无证据证明尚存在可清算资产的,可合理认定投资者损失已客观产生。管理人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后,若资管计划清算完成后仍有可分配资金的,管理人可按赔付比例扣除相应款项后再将剩余资金依约向投资者分配。
02.未经批准的境外保证金外汇交易应认定无效
【裁判要旨】我国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的,应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投资者委托他人投资于未进行登记或备案的境外理财平台的,违反了我国有关外汇监管的要求,该委托投资协议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投资者损失。
03.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变相期货交易应认定无效
【裁判要旨】交易主体仅具有现货交易资质,但其所从事的交易行为具备采用标准化合约方式进行、保证金交易、反向操作或对冲平仓了结权利义务、集中交易等特点,且不以实物交收而是以在价格波动中通过对冲平仓获取差额利益为目的,该交易行为应认定为变相期货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04.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审查标准
【裁判要旨】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基金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的适当性义务,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在充分了解基金产品、投资性质及风险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且对其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承担举证责任。投资者的相关确认,仅能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进行了揭示,但不足以证实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对投资者充分履行了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评估、投资回访等义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05.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审查标准及举证规则
【裁判要旨】1.确定卖方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内容时,应当以合同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相关部门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的推介、销售,以及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登记投资活动提供服务作出的监管规定,与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2.根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参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卖方机构需举证证明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高风险金融产品的过程中履行了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
3.卖方机构是否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应当根据产品、投资活动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综合理性人能够理解的客观标准和金融消费者能够理解的主观标准予以判断并进行实质审查,尤其需要对金融产品的最大风险予以提示。
4.“了解客户”的义务不能替代“告知说明义务”。即使涉案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与买方的风险评估结果相匹配,仅能证明买方有资格购买该风险等级的金融理财产品。
5.买方对于投资风险亦有注意义务。交易必有风险,在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均应树立风险意识而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06.募集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时点及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裁判要旨】1.合格投资者确认、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和适当性匹配等基本内容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募集阶段实质性履行。投资者事后倒签合同的做法已失去保护投资者不参与不适合投资的风险防范意义,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募集阶段就投资者适当与否积极行为的,构成义务履行的不适当。
2.确定募集机构赔偿责任应当充分结合适当性义务违反的具体情形和程度,考量募集机构的行为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力,结合募集机构的过错程度,确定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和标准。
07.事前保底条款与事后亏损负担条款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1.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约定资金投向金融产品的,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不合理地分配金融市场投资风险,诱导投资者误判投资风险,非理性地将资金投入金融市场,不断积累和放大投资风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最终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民间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违背公序良俗,人民法院应认定该条款无效。
2.委托理财亏损发生后,受托人与委托人约定赔偿本金和收益条款的,如无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认定该条款有效。受托人以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条款无效为由,主张上述事后亏损负担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8.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物的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当事人之间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物成立的委托理财合同因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以双方签订的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物的委托理财合同为依据诉请另一方归还相关款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9.违法进行代客贵金属理财应承担法律责任
【裁判要旨】从事贵金属交易服务的公司因对其经营场所、工作人员等管理不严,导致客户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仍有理由相信其与该公司成立委托理财关系的,该公司应当向客户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无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的公司擅自开展受托理财业务属于违法行为,其与客户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应属无效,公司应承担客户的资金损失。客户自身存在过错的,亦应分担部分损失。
10.期货从业人员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订立的委托理财合同无效
【裁判要旨】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人全权委托进行交易,是证券法和期货行业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的行为。因此,期货从业人员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进行理财的行为,系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应属无效,其与投资者所订立的委托理财合同应归于无效。违规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返还其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收益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委托人自身存在过错的,亦应分担相应损失。
11.金融消费者不实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应自负投资风险
【裁判要旨】金融商品的销售服务业者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履行金融消费者适格性审查义务,推荐与消费者自身风险等级相匹配的投资产品及服务。因金融消费者自身填写风险等级测评材料不真实,导致其购买投资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不适当,其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金融机构未就高风险产品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应就投资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12.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应根据各自过错对理财产品投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裁判要旨】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当遵守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如果其未全面履行风险评级、风险提示以及推介符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等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具有一定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在明知投资风险并承诺自担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自主选择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发生亏损的,亦应自担相应投资风险。
13.司法应审慎介入私募资管产品管理人作出的专业判断
【裁判要旨】私募资管产品管理人应根据资管产品合同约定,恪守诚实信用、全面履行审慎管理的义务。在私募资管产品管理人根据自身专业判断作出的运作措施不违反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向投资者进行了合理解释说明时,管理人无需披露风控措施的具体内容,投资人不能任意干涉管理人基于全体投资人最大利益而正常行使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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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朋友来说,孩子的保障依然是爸爸妈妈们最关心的问题。
于是今天,谱蓝君就汇总了这么久以来,爸爸妈妈们最常问到的关于孩子保障的问题,希望看完之后,爸爸妈妈们能有更清晰的认知。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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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选产品的要点
- 投保时的注意事项
- 谱蓝君总结
1、先给大人买,再给孩子买
孩子最坚强的支撑其实是父母。父母对家庭的财务影响才是最大的,一旦倒下了,连交保费的人都没有了,孩子谈何保障?
甚至孩子可能连正常的生活、教育都成问题了!
所以买保险时要记住:先大人,后小孩。
2、孩子要买哪些险种?
孩子出生后,尽快给孩子配上少儿医保,这是最基础的保障。
其次,需要补充商业保险。四大险种中,孩子需要配置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经常生小病需要去门诊的孩子,也可以补充一份门诊险,报销小额医疗费用。
记住,孩子无需买寿险。
3、选什么保险公司好?
无论大人还是小孩,买保险都不用纠结选哪个保险公司,而是应该考虑自身的需求和产品性价比。
因为先进完善的保险监管机制,使得国内大陆的保险是全世界安全性最高的,即使“小公司”倒闭了,国家保监会也会帮保险公司兜底。
国内历史上也有保险公司倒闭或破产的案例,比如安邦保险,国家就当了接盘侠,保单照赔。
所以大家根本不用担心理赔的问题。
谱蓝君之前有详细写过这个问题,新朋友可以点击回顾:《这间保险公司我听都没听过,靠不靠谱啊?》
4、给孩子买几份保险,理赔会不会有冲突?
重疾险这些给付型的,买几份都没问题,理赔互不影响。
医疗险,以及意外险里的意外医疗,一般情况下买一份就够了,因为报销型的是不能重复报销的,买多了也没用。
1、需要买多少保额?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保额一定要充足。
孩子的健康保额没有额度限制,但身故保额有限制:
- 0-9岁:身故赔付不能超过20万;
- 10-17岁:身故赔付不能超过50万;
所以,建议给孩子买重疾险,至少买够50万保额,这是重疾的平均治疗费。
医疗险建议选择每年报销额度100万以上的百万医疗险,还有至少1万元报销额度的门诊险;
意外险涉及身故赔偿,少儿意外险中的身故保额一般都不超过20万,父母们也无需追求过高的保额,因为超出了保额限制的部分是不赔的。不过伤残赔付没有额度限制。
2、孩子的重疾险有必要买终身的吗?
如果预算充足,最好买终身。
如果只买了定期,期间发生了重疾或较大的健康问题,那么以后就无法再买新的重疾险了。
3、买多次赔付还是单次赔付好?
就保障充足度而言,当然是多次赔付更好。
一般情况下,保障终身的话建议选多次赔付,保障定期的可以选单次赔付。
最终还是应该要看你的预算来定。
4、要不要附加癌症二次赔付?
其实和上一个问题一样,都是是否要多次赔付的问题,因此同样是根据自己的预算而定。
参考附加后的费率浮动,如果加费不多,自己预算又足够,当然是附加上最好。如果费率升高很多,倒不如直接买一份防癌险就好了。
癌症二次赔付的保障,需要对比它的间隔期,保障范围,以及赔付的条件,这些都会影响到获赔的概率的。
5、一定要保哪些少儿特定疾病?
一般的常见重大疾病,保监会和医师协会都强制规定好了,父母们给孩子买重疾险的时候不用纠结;
但可以额外赔付的少儿特定重疾,没有统一的规定;
谱蓝君总结了一些发生概率较高的少儿特定疾病和少儿罕见疾病,爸爸妈妈们在挑选重疾险时,可以进行对照,作个简单的参考。
6、为什么孩子的医疗险比大人还贵?
孩子在0-5岁时买医疗险很贵,同样的产品成年人只要300多块,孩子要1000左右。
这是因为小孩,尤其是婴孩时期的身体抵抗力比较弱,大病小病都容易得,住院的概率更高,所以比大人贵。
这也说明,医疗险也是孩子不可忽略的一个险种噢~
7、一份保单什么都保,要不要买这种“大礼包”?
最好不要。
一是因为贵。一份保单里,重疾、寿险、医疗、意外……什么都包含了,给人一种保障很充足、理应更贵的感觉,实际上每一项分开单独买会便宜非常多,这是一种障眼法;
其次,要给大家提个醒,一般这种产品,疾病和身故的保障是不可兼得的,打个比方,如果生病了赔付之后,身故就没得赔了,或者是保额要扣掉已经赔的钱。
所以建议大家还是分开购买比较好,不仅更便宜,理赔也互不影响。
8、带返还的好不好?
很多人会觉得买了保险没用上,交的钱都打水漂了,所以都倾向于购买返还型的产品,有病赔钱,没病返本。
但实际上带返还的产品费率会比不返还的高很多,在这条件下,会有两种情况:
1、出险了,没有返还,只获赔保额,但交上去的保费比不返还的产品多很多;
2、不出险,返还已交保费,但返还的保费已经贬值得严重。
如果我们购买不返还的产品,把节省下来的保费用作其他地方或增值,最后实现的价值肯定比购买返还型产品要高很多。
分红险、万能险同理,这些已经属于理财型的保险了,没多少健康保障作用,而且保费贵、收益率低且不稳定。
所以不建议购买返还型的产品,算一笔账就知道不值当。
9、孩子有健康问题,能买什么产品?
大家都知道,买健康险前是要过健康告知的,如果健康不符合要求,就买不了了。
不过现在很多产品都有智能核保的功能,如果触碰到健康告知,可以通过智能核保获得承保的机会。
仅供参考哈,不要自行随意投保了,最好是再去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毕竟健康告知和理赔是息息相关的,带病投保特别容易有理赔纠纷。
1、投保地区没有我所在城市,可以买吗?
可以。尤其互联网保险,在线上渠道是没有地域限制的。
银保监会只是对保险公司的销售地区作出限制,并不是对消费者的投保地区有限制。
更具体的介绍,可点击查看历史文章:《产品的投保地区没有我所在的城市,可以投保吗?》
2、要不要附加投保人豁免?
要。投保人豁免,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个非常实用的保障责任。
一旦父母生病甚至身故,孩子以后的保费不用再交了,保单还是继续有效。所以建议给孩子选择有投保人豁免的产品。
3、可以给孙子投保吗?
不能。在我国保险相关法规下,非直系亲属之间是不能成为投保人和被保人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国内爷爷想给孙子孙女买保险,是无法实现的。只能父母给孩子投保。
4、家族史会不会影响孩子投保?
首先,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本来就免责,即不赔的。
如果在投保时,健康告知没有询问家族史,可以直接购买;
如果有问到,可以尝试智能核保,一般孩子本人身体情况正常的话,是可以标体承保的。
1、网上买保险可信吗?
大家对“网上买保险”安全性的质疑,其实主要是担心理赔不了。
互联网保险的理赔流程没有你想象中的复杂,与线下理赔一样,有相关人员提示你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提交之后我们就只需要等待审批结果就可以了。
具体流程,:《在网上买了保险,怎么理赔啊?》一文有详细介绍。
那些被拒赔的案例,并不是因为在线上投保,而是因为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带病投保;又或者是不清楚保障内容,拿着疾病去找意外险理赔等。
只要投保时看清楚合同条款,做好健康如实告知,理赔就没问题。
2、已经买好了,但出了更好的新产品,要换吗?
如果本身的保障已经很充足,且原有产品性价比不差,就不要置换了。
毕竟退保是会有很大损失的,除非你原来的产品性价比真的极低。
而且,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非常快,我们只要在当下配置了最合适的产品就可以了。就像手机一直出新款,但咱们没必要一定要时刻用到最新款。
大家退保一定要谨慎,建议找专业的理财师帮你做个保单分析,再做决定。
3、通胀严重,买长期险划算吗?
说实话,不用太在意通货膨胀,保额贬值这件事,因为保额会贬值,你交的保费也会贬值。
要想抵抗保额通胀,可以选择一些保额会增长的产品,或者以后再加保。
其实这些配置理念,谱蓝君早已一一给大家具体讲过了,这里只是给大家汇总一下,言简意赅。
想要更有针对性、更具体地了解如何给孩子买保险,可以查看历史文章:
配置理念:
怎么给孩子买保险《孩子的第一张保单,该怎么买?》
孩子的重疾险《孩子的重疾险怎么买?跟着这几点做就ok了~》
产品推荐:
重疾险《少儿重疾险榜单,给孩子买哪款重疾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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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6月意外险榜单,低至每年几十元,哪款好?》
当然,保险是非常复杂繁琐的,不管大家是否在谱蓝君这里学习,我都建议大家最终投保前还是要去找理财师好好地咨询、规划一下,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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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宁波银行的大力支持。2023年12月11日,我行新上线“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普通存管和信用存管业务。
截至目前,我行三方存管业务的合作证券公司共79家,其中同时合作普通存管和信用存管的共21家。具体名单如下(按拼音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客户在上述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时,可以选择宁波银行做为第三方存管银行。感谢各位客户对我行业务的一贯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