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个88岁老人将房子送给楼下水果店老板的新闻登上了热搜,要知道老人拥有的房子可是价值300多万的,可以说是非常昂贵的一份礼物了,老人没有将房子送给自己的亲人反而送给了陌生人,这让很多网友所不解,媒体也已经对这位老人进行了采访,将事情的始末公之于众,原来老人膝下没有孩子,老伴也去世了,亲戚跟他来往比较少,老人一直都是自己生活的,一直到楼下水果店可也老人才结束了自己孤独的生活,楼下水果店老板知道他是独居老人后,经常照顾他并关心他,而且没有要过任何回报,把老人当成家人一样对待,这让老人才他那里感觉到了家庭的温暖,而且水果店老板的举动让老人非常感动,老人也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所以老人才把自己300万的房产给了水果店老板。
按照法律虽然水果店老板没有继承权,但是房产是老人的,老人完全有权利自行处置,不管是送人也好出售也好,都是老人应有的权利,虽然老人的亲戚都去劝阻,但老人依旧没有更改决定,因为老人知道水果店老板的为人,老人也知道他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2人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是非常深的,可是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我想在他们心里早就把对方当成了家人看待,水果店老板也用他的善良得到了回报,老人同样用他的善良回报了水果店老板,老人并没有因为他是陌生人就对他有所隔阂,反而全身心的相信了对方。
在现实生活中,像这位老人和水果店老板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也给我们做了非常好的榜样,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温暖了所有人的心,那么你认为这位老人做的对不对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法律分析:是可以去领房产证的,国土局办事没有限制年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