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投入使用,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了对项目进行经济效益评价并作出投资决策,必须对项目的投资进行准确的估算。
投资估算所考虑的范围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销售费用及有关税费等项目全部成本和费用投入。各项成本费用的构成复杂、变化因素多、不确定性大,尤其是依建设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的项目的成本费用构成有一定的差异。
项目开发成本费用构成如下:
1.土地费用
土地费用是指为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2)城市建设配套费;(3)拆迁安置补偿费。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估算一般可参照政府近期出让的类似地块金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周围环境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以依据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根据项目所处的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征用费:征用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土地投资补偿费等。国家和各省市对各项费用的标准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农村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进行。
(3)城市建设配套费:指因政府投资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煤气厂、供热厂和城市道路等建设而由受益人分摊的费用,有时该项费用还包括非营业性的配套设施,如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中小学等的建设费的分摊,统称配套设施建设费。这些费用的估算可根据各地的具体规定或标准进行。
(4)拆迁安置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实际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拆迁补偿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所用权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所需的费用。
2.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工程费支出。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的费用支出一般可按项目总投资的一个百分比估算。“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用和通水、电、路的费用。这些费用的估算可根据实际工程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3.房屋开发费
房屋开发费包括建安工程费、附属工程费和室外工程费。
(1)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是指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结构、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及设备安装、空调通风、弱电设备及安装、电梯及其安装、其他设备及安装等)和室内装修家具费。
(2)附属工程费包括锅炉房、热力站、变电室、煤气调压站、车棚及信报箱等建设费用。
(3)室外工程费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煤气、热力、供电、电信、道路、绿化、室外照明等的建设费用。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房屋开发费尤其是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估算,可以工程量来计算。
4.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报废损失及其他管理费用。管理费可按项目投资或前三项直接费用的一个百分比计算。
5.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开发项目在销售其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销售机构的折旧费、广告宣传费、代理费等。该项费用一般按销售收入的一个百分比计算。
6.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或债券的利息,还包括金融机构手续费、融资代理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费、施工图预算、标底编制费、工程合同预算、标底审查费、招标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合同公正费,工程监理费等杂项费用。这些费用一般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率估算。
8.不可预见费
不可预见费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各项费用的3%—7%估算。
9.税费
指项目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各项税费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算。
土地费用:按估算总价、可售面积分摊。 前期费用:按可售面积、单价测算。 建安费用:按建筑面积、单方成本测算。 其他开发直接费用:增容费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估算,其他费用可预估。 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3%左右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