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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股息驱动逻辑强化提振资本市场,推动中国资产价值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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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当看多做多成为市场参与者的共同信念,即便离开政策助力,市场也会持续向上。   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紧随其后,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推出多种举措,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
  ■ 社论   当看多做多成为市场参与者的共同信念,即便离开政策助力,市场也会持续向上。   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紧随其后,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推出多种举措,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   历经数月下跌后,当天上证指数一鼓作气收复3000点大关。这已经是A股连续第七个交易日上涨,财富效应下,市场情绪渐显乐观,股民信心开始恢复,冲离底部泥沼后,A股大有潜龙出渊之势。   A股此波行情与近期最高管理层集中释放大量利好紧密关联。9月24日,央行宣布调降存款准备金利率、存量房贷利率、二套房首付比例,创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释放平准基金设立信号。   政策利好助涨股指是常识,在此前A股的下跌过程中政策工具箱也曾多次打开,但本次各部门集中释放利好的力度堪称史无前例,凸显高层提振资本市场的决心,也向市场注入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提振资本市场是我国的长期政策,但本次利好集中释放又与当前经济运行的现实情况相关联,尤其是针对消费者信心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当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表现为供给强于需求,外需好于内需,呈现供需强弱不平衡的态势;另一方面,受房价下跌、股指下行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收缩,间接影响到消费信心,储蓄动机增强。   而无论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还是助推股指上涨,都有利于推动居民储蓄意愿下行和消费意愿上行,最终受益的还是整体宏观经济。   资本市场只是宏观经济的一个方面,但在此时此刻,提振资本市场正是快速提振市场信心的最佳抓手。本次利好集中释放强烈体现了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向市场赋能做多信心,当看多做多成为市场参与者的共同信念,即便离开政策助力,市场也会持续向上。   更关键的是,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向好的根本动力,并不是单纯的政策利好或居民消费信心,其背后有中国经济基本面的强力支撑。   尽管当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但经济的基本面及市场广阔、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并未改变。由于种种原因所导致的资本市场低迷,中国资产长期被低估的现象并非正常,迟早要得到纠正。   从这个角度讲,资本市场的大幅上涨,本质上是中国资产的集体反攻和中国资产的价值回归,这种回归有理由也应该持续下去,直到达成新的平衡。   回顾历史可知,A股市场的最高点是在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达到了6124.04点的最高位。2007年,中国GDP为27.009万亿元,人均GDP为2.05万元/人。而到2023年,中国GDP为126.06万亿元,人均GDP为8.94万元/人。   无论是GDP和人均GDP,都是2007年的四倍有余,但股指却不到当年高点的一半。因此,从哪个维度看,今天的中国资产都正被严重低估,亟待修复。   需要指出的是,有勤劳的中国人民做支撑,中国股市向好、中国经济向好是长期趋势,但资本市场的运行又自有其内在规律,从来都是曲折反复,很难一蹴而就。   近日的政策支持和股市上涨,给沉闷的A股市场和躺平的投资者注入了信心,向市场输送了活力,为推动资本、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添加了新的推动力,但对投资者而言仍应谨慎参与,注意风险,避免头脑发热,尤其是要处理好长短期预期之间的关系。   全面客观冷静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既要坚定信心,又要重视困难。说到底,一段时间内股市的上涨,只能对中国资产极不合理的估值进行短期修复,中国资产的合理价值重估,最终还是筑基于实体经济发展之上。   ■ 观察家   “无事不扰”不是当“甩手掌柜”,而是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结合。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次迎来修正。9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此次修正草案的一大亮点是,拟规定“政府部门对企业检查应坚持‘无事不扰’原则”。   “无事不扰”作为一种服务型政府理念,此前在北京一些区域、针对不少企业已经展开试点。此次“无事不扰”正式纳入立法,意味着这项改革将由试点走向全面铺开,让更多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所谓“无事不扰”,说白了就是“非必要不打扰”,政府守土有责,但也要恪守边界。“无事不扰”本质上是一种包容审慎,在法治框架内,给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由,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   之所以要强调“无事不扰”,是因为现实中一些企业还面临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监管碎片化的问题。   大量重复、无必要的检查,不仅会干扰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分散企业的发展精力,也会切切实实影响企业主做大企业的信心。尤其在当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存形势严峻的背景板之下,这些企业最需要的是来自政府的关怀与支持,而不是反复不断的迎检、接待与他们并不擅长的材料总结。   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而在新形势之下,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还有必要继续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痛点难点问题,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为此,北京于去年底发布《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北京服务”品牌。实际上,《意见》也明确提到,对纳入监管白名单的企业“无事不扰”。此次立法明确“无事不扰”,为擦亮“北京服务”品牌提供了进一步的法治保障。   需要提醒的是,“无事不扰”不是无所作为,当“甩手掌柜”,而是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结合。一方面,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经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等企业行为,监管部门该介入的还要及时依法介入,以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另一方面,“无事不扰”的本质是用信息化手段赋能非现场监管。政府部门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一码检查”“一网通办”,及时发现处置潜在的风险隐患,实现“风险可控”和“无事不扰”。最终,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呵护市场主体活力。   根本上,“无事不扰”是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体现。贯彻好“无事不扰”,企业才能轻装上阵,政府管理才能更高质高效,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潜力,也才会得到更好的激活释放。   □新京报评论员 王言虎   ■ 专栏   以系统平衡为目标的生态保护,才是治本的方法。   近日,宁夏西吉县林草局招募野猪捕猎队伍和无害化处理队伍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猎捕成年野猪(40公斤以上)每头补偿2400元,无害化处理成年野猪每头200元。曾经猎杀可能受刑罚,现在去捕猎竟然有悬赏了,一时应者云集。   其实,野猪泛滥的远不止西吉县一地。国家林草局数据显示,我国28省份有野猪分布,数量200万头左右,且很多省份数量过高,其中致害省份达26个。全国多地也已开展了野猪治理的试点工作。   各地探索应对野猪泛滥   近年来,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许多珍稀物种的数量得到了恢复和增长。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扩大,人与野生动物的接触机会增加,动物伤人或破坏财物的事件时有发生,矛盾也随之凸显。   野猪的保护动物身份在2023年有了重大变化。当年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被调出名录,不再属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物种。   今年2月份,国家林草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并在浙江、湖北、福建、江西、广东等14省份开展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   例如,浙江婺城作为国家级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之一,组建专业防控野猪危害服务队,探索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机制;湖北青川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种群调控、事后补偿等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广东探索出危害防控“始兴模式”。   为了指导各地试点工作,《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等系列文件也一并出台。全国层面防控野猪危害行动正在进行,不同地方探索出的办法可以相互借鉴。比如,有的地方将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纳入“平安中国”“林长制”考核内容。   而在狩猎活动方面,也注意加强过程安全管理,把猎捕工具管理、群众疏散等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狩猎活动预案,避免发生误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误伤群众等情况。   从生态平衡视角出发是治本之策   野猪为什么会泛滥?表面上是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猪种群数量迅速增长。但从专业的角度看,这也同样反映了保护工作中的不足与缺失。   作为食物链中的一环,一个物种数量的迅猛增长,意味着其天敌的减少或增长过缓。由于生态环境改善、人类干扰降低,加上天敌(例如虎、豹、熊、狼等)的种群数量并未得到恢复,野猪的食物链平衡被打破,“泛滥成灾”成为必然。而随着其栖息地扩大,活动范围与人类生活区域的重叠增加,矛盾冲突也自然发生。   其实,此问题不只在我国存在,这早已是个全球性课题。无论在美国、德国面对野猪还是澳大利亚面对袋鼠泛滥的问题时,他们在授权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捕猎等手段外,还会采取围栏、迁移等方式减少动物与人类的接触。   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对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持生态平衡会被列为工作重心。其实,这才是解决人与动物矛盾的治本之道。   尽管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对于猎捕野猪的管理更加简便,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   野猪猎捕活动仍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私自捕猎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仍然是严格禁止的。以经济获利为直接目的的野猪猎杀行为(包括以野猪皮肉销售为目的等)仍然可能遭到刑罚处罚。   有计划地猎捕,针对野猪种群进行直接调控,是快速的控制手段,但并非最佳方式,这仅适用于野猪对农作物的毁害程度很大的重灾区。而以系统平衡为目标的生态保护,才是治本的方法。   从猎杀入刑到悬赏捕猎,这一历程反映了人与动物关系的不断变化和调整。有计划地猎捕与主动防御并重,生态环境保护、种群数量控制与补偿机制完善三者并举,始终是探索人与动物相处模式多样性的重要命题。   □徐斌荣(自然保护工作者)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 xjbpl2009@sina.com   【文字更正】   9月25日新媒体稿件《女子受托购买78万元黄金后成“帮凶”,“交友类”诈骗出新手法》(记者 俞金旻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杨利)第一段“目前‘交友类’类诈骗案件出现‘上门取现’新手法”一句中,两处“类”重复,应删去一处。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朱名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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