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凤玲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23〕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孙凤玲同志为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龚 岩同志为市政府驻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凤玲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23〕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孙凤玲同志为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龚 岩同志为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任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吕百新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免去:
刘 申同志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单 颖同志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龚 岩同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陆一平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田志国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