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深入實施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快實施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提升人才服務水平,近日,《自治區人才引進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發布。
《指引》進一步明確了自治區層面和...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深入實施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快實施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提升人才服務水平,近日,《自治區人才引進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發布。
《指引》進一步明確了自治區層面和各地州市人才引進政策。
自治區層面,實施“天池英才”引進計劃。其中,領軍人才專項是全職引進具備突破關鍵技術、支撐重點產業發展、帶動新興學科能力的高層次人才﹔特聘專家專項是柔性引進具有深厚學術造詣、同行公認的學科帶頭人、博士生導師、優秀工程師等專家人才,每年需在疆服務4個月以上﹔青年博士專項是全職引進具有較好發展潛力和獨立創新能力的博士和博士后﹔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專項是全職引進用人單位迫切需要的能夠解決技術難題,或產生明顯經濟社會效益的各類人才,不設具體條件,讓有真才實學的人才有用武之地。入選后給予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生活補助和每年30萬元—100萬元的工作經費資助,工作經費一般連續支持3年。另外,每年還將組織開展引才招聘活動。根據自治區選調招聘工作安排部署,組織有需求的用人單位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引才招聘活動,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參加。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自主創業補貼。對個人申請的10萬元以下的創業擔保貸款,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符合信用貸款發放條件的個人或小微企業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原則上取消反擔保。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全年募集1萬個就業見習崗位,組織3000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提高就業能力。主動對接對口援疆省市,挖掘一定數量見習崗位,吸納畢業生見習。見習單位按不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50%向見習人員發放崗位補助。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合並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地州市層面,各地州市分別採取發放安家費、生活補貼、住房補貼、購房補貼、購車補貼等方式為引進人才提供生活保障。部分地州市在崗位聘用、職稱、薪酬等方面對引進人才有傾斜政策,在引才措施中明確給予引進人才科研項目經費支持。(趙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