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命名 正文

客车被烧成骨架,车上39人仅幸存3人,包茂高速8.26特大交通事故

扫码手机浏览

参考资料:应急管理出版社,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编写,安全应急丛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百度词条: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百度文库: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与事故客车同型的宇通牌ZK6127HW型...
参考资料:应急管理出版社,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编写,安全应急丛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百度词条: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百度文库: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与事故客车同型的宇通牌ZK6127HW型卧铺客车 2012年8月25日16时55分,一辆车牌号为蒙AK1475的宇通牌ZK6127HW型卧铺客车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长途汽车站开出,执行呼和浩特至西安的长途客运班车任务。该车的日常管理由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设的客运三分公司负责,按照公司租赁线路、车主出资购车的模式经营。2010年3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有效期至2013年3月31日;2011年6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31日。 呼和浩特市长途汽车站 该车核载人数为39人,在驶出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时搭载了35名乘客和1名车辆乘务员,再加上两名轮流开车的驾驶员陈强和高金良,总共38人。 19时左右,车辆行驶至呼包高速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出口匝道处,车辆乘务员在这里下车,又有1名事先约好在这里等候的乘客上了车;22时50分,客车行驶至包茂高速与榆神高速互通式立交桥处,又有1名乘客上了车。这时车上一共搭载了2名驾驶员和37名乘客。刚好符合该客车的最大核载人数。 在另一头—— 8月25日19时03分,一辆车牌号为豫HD6962的解放牌CA4258P2K2T1EA81型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车牌号为豫H213A的中集牌ZJV9403GHYDY型罐式半挂车在兖州矿业陕西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了35.22吨甲醇(罐车核载33.5吨,超载1.72吨)后出发,由驾驶员闪文全和张军轮换驾驶前往陕西省韩城市的昌顺化工厂。 解放牌CA4258P2K2T1EA81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该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同时于2011年4月7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机动车管理单位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4月6日。2011年4月8日在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 8月26日凌晨2时15分,半挂罐车来到安塞服务区停车休息,并更换了驾驶员,由闪文全替换了张军,随后于2时29分重新上路,但很快该车就违法越过了出口匝道导流线驶入包茂高速公路第二车道。 安塞服务区 就在此时,由陈强驾驶的蒙AK1475卧铺客车正以每小时77公里的时速沿着包茂高速由北向南的第二车道正好行驶至安塞服务区路段,好巧不巧的是刚从安塞服务区开出并违规越线的豫HD6962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好驶入了第二车道,且此时该车的车速完全没有加起来,只有每小时21公里。在同一条车道上,前车时速21公里,后车时速却达77公里,不追尾那才有鬼! 凌晨2时31分,蒙AK1475卧铺客车在毫无制动的情况下一头撞到了豫HD696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豫H213A罐式半挂车的车尾,撞车的地点位于包茂高速延安段K484+95处。半挂车罐体尾部一下子“捅”进了卧铺客车的挡风玻璃,很快,罐车罐体后部开始燃烧,随即迅速将卧铺客车的前部烧着。 安塞服务区加油站的一位员工事后回忆说:事故发生时两车撞击的声音并不大,有点类似于大货车爆胎的声响。但是很快他们就看见事故现场燃起大火,附近的人们纷纷拿起灭火器前去救援,由于火势太大而没有效果。 火势蔓延很快,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蔓延到了罐车的后半部分和整辆卧铺客车,并且因为甲醇泄漏流到地面被点燃形成了流淌火顺着路面走势蔓延到了附近的高速公路涵洞。 由于当时是夜间,卧铺客车内的乘客全都在睡梦之中,根本来不及反应,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瞬间被包裹在烈焰之中。最终只有3个人侥幸在整辆客车被全部烧着前逃了出来,被路过的其他车辆上的好心人送往医院。其余36人,包括2名驾驶员在内则全部葬身火海。而重型半挂车的2名驾驶员则安然无恙,及时逃出了驾驶室,不过他们也被眼前的场面吓到了,没有想过逃跑,因为他们也知道事情大了,跑也跑不掉。最后,两人被随后赶来的民警控制—— 撞车现场,身后可见前来现场救援的警车 撞车现场,此时火已经被扑灭 远看的事故现场 呼和浩特人张某雄是3名幸存者中伤得最重的,他全身52%的面积被严重烧伤并伴有吸入性损伤。他回忆说:“当时我就躺在驾驶员身后的铺位上,事故发生前我在睡觉,追尾发生后我被震醒,此时我左侧的车窗已经破损,我就拼了老命地猛砸车窗,将破洞扩大,逃生时还试图将相邻铺位的一个女孩拉出来,但可能是女孩的某个部位被卡住了,最终还是没能把她救出来。”张某雄随后被好心的司机送往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治疗。 送医抢救的张某雄 四川巴中玉山镇人魏某梅是幸存者中唯一的女性,受了全身35%重度烧伤并伴有吸入性损伤,但总体没有大碍,她回忆说:“我的铺位在驾驶室后面第三排,追尾后,我的卧铺床掉了下来,惊醒后,就拼命砸一侧的车窗,想跳出去。车上全是烟,大家都很慌乱,不知道是谁把我这一侧的车窗砸开了,司机(应该是高金良)又在后面推了我一把,我爬了出来,要不是司机的那一把,我根本逃不出来,我回头想拉他出来,他说‘我的腿被夹住了,你快走吧’,我只好自己往外跑。逃生的过程很困难,但我想着我家孩子,所以才有勇气最终跑了出来。”魏某梅脱困后随后也被送往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治疗。 两人在脱离生命危险后都被转到西京医院重症监护室继续治疗。 被烧毁的卧铺客车残骸 重庆云阳县人王某泽是幸存者中最幸运的,只受了点轻伤,他当时位于车体左侧最后一排靠窗的上铺位,发车时,他感到车内有些闷,便将手边的玻璃窗拉开了一个缝隙,面朝车头,然后就睡着了。 当时我正在熟睡,突然嘭的一声像炸弹一样,电视里才有的爆炸场面发生了,我本能去摸我的肚子和头,发现都还好着。但是当时我感觉呼吸困难,特别难受,却没有疼的感觉。我单手拉玻璃窗,拉不开,用双手使劲掰,才拉开窗,这时车里火苗乱窜,冒着浓烟基本啥也看不见了,我想跳出车外,可双脚不听使唤。只能用手把双脚抬出窗外,身子凸出去,再掰着窗子慢慢顺着车体把自己吊出车外。后来我才知道,车厢内只有这个窗子能打开。 逃出车外,耳畔又炸又响的声音此起彼伏,这时双脚稍稍恢复了知觉,腿部也感觉到疼痛了。强忍着疼,我慢慢挪到了隔离带的水泥墩上,这时一个穿反光背心的服务区工作人员走过来大声喊危险,说我靠得太近,让我快走,我说我走不动,他就扶着我走了十几米。然后让我坐着等待救援,最后是一位路过的好心人开车把我拉到了靖边的医院(靖边县医院)去治疗。 腿部受轻伤的王某泽 王某泽还特别提到他在呼和浩特上车时,在他前面上车的有4个女学生和2个男学生,都是20岁左右的样子,和他的孩子一般大,穿着短袖校服;他们的铺位挨在一起,都在中部靠前排的位置,一直都在说说笑笑,欢声笑语的,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而如今这6个孩子都没了,每每想到这里他就很难过。 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下骨架的卧铺客车 遇难者家属 安塞县消防中队在2时40分左右接到报警,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和10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在赶往现场途中,获悉此次事故极为严重后立即向延安市消防支队报告并请求增援。延安市消防支队得讯后,立即调集临近的三个消防中队一共11辆消防车和40名消防官兵前去增援。与此同时,延安市公安局也接到报警,立即指示离现场最近的安塞县和靖边县两个县公安局立即出动警力前往现场维持秩序,随后延安市公安局迅速动员交巡警、武警以及消防部门火速出发,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发现卧铺客车已经完全烧成一只大火把,液体甲醇从罐车不断向后面的大客车及周围下水道流淌,形成了“流淌火”,给救援工作带来较大难度。消防官兵们随即兵分几路,采取建立防火带分区扑救的战术,最终在奋战了不到一个小时,最终在3时42分将现场的明火扑灭,至4时30分,现场解除火警警报。 灭火后的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延安市市委、市政府以及安塞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在得知已经有伤者被送到医院时,延安市卫生局立即组织烧伤和皮肤科方面的专家以及精干的医护全力救治。在接到延安的汇报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派安监、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施救工作。现场成立8.26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抢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等四个工作组,负责事故善后和原因调查工作。 当日下午,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赶到现场,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做好前期处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人民政府接报后,立即组织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和相关地市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助做好事故善后赔付和调查工作。8月26日17时45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事发路段恢复通行。 上两图,起重机正将卧铺客车残骸吊上平板车准备运走 经现场初步勘查,起火爆燃的原因是蒙AK1475卧铺客车追尾豫HD6962+豫H213A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碰撞致使卧铺客车前部与半挂罐车的罐体尾部铰合,客车的右侧纵梁撞碎了罐体卸料管竖向球阀外壳导致大量甲醇泄漏形成了甲醇蒸汽,与空气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同时撞击也导致卧铺客车电气线路绝缘破损发生短路,短路产生的火花点燃了甲醇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导致爆燃起火,大火迅速引燃了罐车后部以及整辆卧铺客车,并沿甲醇泄漏方向蔓延至附近高速公路路面和涵洞。 事故共造成蒙AK1475宇通牌ZK6127HW型卧铺客车内36人死亡、3人受伤,卧铺客车报废,豫HD6962解放牌CA4258P2K2T1EA81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轻度受损,豫H213A中集牌ZJV9403GHYDY型罐式半挂车严重受损,包茂高速安塞段路面和涵洞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 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的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上两图:正在对卧铺客车残骸进行勘查的公安和消防人员 经查实:事故发生路段位于包茂高速公路延安段K484+95处,南北走向,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每小时80公里。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从包头至西安方向一侧,两条行车道宽均为3.75米,纵断面坡度为0.35%,前后圆曲线半径分别为2600米和2500米,视线良好。 经查实:事故发生路段右侧为安塞服务区,高速公路主路与服务区出口、入口连接形成的三角区均施划了车行道分界线、边缘线和导流线。服务区下行(南侧)驶入高速公路主路的加速车道宽5.25米、长219.38米,高速公路路侧提前设置了车辆合流指示标志。服务区上行(北侧)高速公路K481+600、K482+600和K483+300处分别设置了“服务区2公里”、“服务区1公里”和“服务区出口”的三级指示标志。 经查实:事故路段的技术指标、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事故发生时天气晴间多云,能见度较好。 经查实:蒙AK1475卧铺客车驾驶人——时年41岁的陈强和时年49岁的高金良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A1驾驶证并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并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尸检证明两人在出车前没有饮酒、服用违禁药物的迹象。但是根据幸存的乘客回忆,事发时驾驶客车的陈强已经连续驾驶客车长达4个半小时,已经够上疲劳驾驶的标准了。 经查实:豫HD6962重型半挂车驾驶人兼押运员——时年42岁的闪文全持有效的A2机动车驾驶证并持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时年43岁的张军的A2、D驾驶证因为连续两年以上没有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而处在注销可恢复状态,所以并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但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除了张军的驾驶证外,所有证书都在有效期内。经检测,两人在出车时没有饮酒、服用违禁药物的迹象。 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蒙AK1475卧铺客车驾驶人陈强与豫HD6962+豫H213A重型半挂牵引罐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因疲劳驾驶而未采取制动等有效安全措施,导致卧铺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罐车。陈强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因已经在事故中遇难,故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豫HD6962+豫H213A重型半挂牵引罐车驾驶人闪文全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是导致卧铺大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的重要原因。闪文全和张军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 另外,调查组还认定本次特大交通事故与下列单位或部门有关: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严格执行《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未认真督促事故客车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停车休息;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客车驾驶人夜间疲劳驾驶的问题失察。 2、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未能纠正事故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没有在公司内部备案、没有参加过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未认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控工作,对事故重型半挂车未按规定配备2名合格驾驶人和超量装载危险货物等问题失察。 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对道路客运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对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4、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未认真督促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导孟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不力,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检查不到位。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5、陕西省延安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出口加速车道的通行秩序疏导不到位,对车辆违法越过导流区进入高速公路主线缺乏有效管控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人排查建档、安全教育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 据此,公安机关除了刑拘了闪文全和张军外,又以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对卧铺客车车主郭永正、史云峰;呼运(集团)副总经理史全伟、客运三分公司经理田瑞玲、安全员李海滨、呼运(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高小军、GPS监控值班员王瑞霞、陈莲萍刑事拘留,其中属党员的还相应给予党纪处分。另有2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至行政撤职,是党员的还追加党内严重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最后,调查组针对本次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六点整改要求: 1、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有关新制度、新措施的可操作性意见和办法,明确细化责任分工方案,确保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2、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长途卧铺客车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制度,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手段加大对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等制度,杜绝驾驶人疲劳驾驶。 3、要求河南省有关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认真履行承运人的义务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车辆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条件下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低速行驶、随意停靠。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建立驾驶人驾驶资质、从业资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的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监管。 4、要求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地制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处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强交通流量集中路段的巡逻,严查严纠违法占道、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高速公路上下客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的相关部门重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用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还应当针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强化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应急演练,确保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 6、国家有关部门要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完善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强度,优化车辆罐体阀门等装置的连接方式,提升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被动安全性。

相关推荐

  • 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