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锦州港(证券代码600190,B股代码90095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锦州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
2024年11月2日,锦州港(证券代码600190,B股代码90095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锦州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 2018 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2023年11月11日,锦州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4年6月1日,锦州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锦州港/锦港B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预告,维权律师认为,锦州港/锦港B股案的索赔条件为: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间买入锦州港/锦港B股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发送联系方式至wq927953@163.com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