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业 健 康 体 检 注 意 事 项
一、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时间:
周一~周六 7:00-11:00【国定假日不体检!】
二、职业健康体检预约及登记要求:
请每位员工按照用人单位协定的日期要求,携带有效的身份证,进入体检中心指定大厅办理登记及体检。
三、职业健康体检...
职 业 健 康 体 检 注 意 事 项
一、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时间:
周一~周六 7:00-11:00【国定假日不体检!】
二、职业健康体检预约及登记要求:
请每位员工按照用人单位协定的日期要求,携带有效的身份证,进入体检中心指定大厅办理登记及体检。
三、职业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1、 听力测试应在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后进行。
2、 体检前一日请勿饮酒,并注意休息。
3、 抽血及检查腹部B超检查需空腹进行。
4、 女性检查者避开月经期进行尿常规。
5、 胸部X射线检查时,胸部请不要配戴金属及类似物品,也不要穿有金属饰物的衣服。孕妇请勿参加放射科检查。
6、 放射工作人员体检者,请在留取细胞染色体检查血样后,再行胸部X线摄片。
7、有尿氟检查项目者,请在脱离接触氟及其无机化合物2天后进行尿样采集。
8、依据相关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对放射工作及部分特殊作业人员的视力要求如下。
(1)依据GBZ98-2020要求,放射工作人员的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0.8(4.9)。
(2)依据GBZ188-2014要求,视屏作业人员的矫正视力 ≥ 0.3(4.5) 。
(3)依据GBZ188-2014要求,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小型车)人员的双眼裸眼视力≥0.2(4.0),并矫正视力 ≥ 0.8(4.9)。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大型车)人员的双眼裸眼视力≥0.2(4.0),并矫正视力达到 1.0(5.0)。
请裸眼视力低于相关要求的员工在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时,务必配戴合格的眼镜,并达到相关作业的矫正视力要求。(请勿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眼科专项检查。对矫正视力不符合相关要求者,不可从事相关工作及作业。)
9、在出现员工漏检或有项目需要复查时,用人单位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员工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复检/补检。超过规定期限未复查或补查,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做,体检机构将可能按照现有检查结果给出体检结论,或可能按照现有的检查结果无法给出体检结论。
四、体检中心地址:苏虹西路200号 (园区公共卫生中心)
公交线路:125路、138路、143路、158路、256路、1010路
公交站名:园区公共卫生中心 园区公共卫生中心南
苏州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有限公司 园区体检中心
日期: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