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6日讯(记者 赵晓雯)为了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
中国网9月6日讯(记者 赵晓雯)为了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要求。
不得借“人才引进”等名义搞“绕道进人”
《通知》明确,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统筹,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坚持地方、部门统一组织与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相结合,防止和解决招聘工作过于分散带来的问题。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较低等级岗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地方事业单位分层级、分类别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同时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严格招聘程序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招聘。对在高校等场所进行“校园招聘”“现场招聘”以及按规定采用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的,均应按要求履行招聘方案备案程序,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不得借“人才引进”等名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搞“绕道进人”。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涉密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宜公开的,可不进行公开招聘,但招聘方案须按程序报备。
切实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通知》要求,要优化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工作,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近几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防止“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问题。
资格审查应当严格规范。要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都应当允许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应当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切实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
《通知》强调,要严明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须报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共享、查询机制。对于反映公开招聘工作的信访举报等,要按照权限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
编审:魏婧